1.已建立:
鐵道部成立於1949,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府機構,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國鐵路規劃和建設,以及鐵路運營和管理。
2.職權範圍:
鐵道部的主要職責包括鐵路建設、運營、安全管理、運輸組織、客貨運輸、鐵路裝備制造、鐵路科學技術研究等。
3.操作模式:
鐵道部作為政府機構,負責管理包括18鐵路局在內的全國鐵路系統,實行政企合壹的管理模式。
鐵路總公司成立於2013,是鐵道部撤銷後成立的大型國有企業,主要負責鐵路建設和運營,以及客貨運輸。
1.已建立:
鐵路總公司成立於2013,是在鐵道部撤銷的基礎上成立的。
2.職權範圍:
鐵路總公司的主要職責包括鐵路建設、運營、安全管理、運輸組織和客貨運輸,與鐵道部類似,但更側重於企業運營。
3.操作模式:
鐵路總公司作為企業,實行企業化運營,其主要目標是提高鐵路運營效率,實現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總之,鐵道部和鐵路總公司的主要區別在於成立時間、職責範圍和運營方式。鐵道部是政府機構,負責國家鐵路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實行政企合壹的管理模式。鐵路總公司是以鐵路建設和運營為主業,實行企業化經營的大型國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