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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和公告有什麽區別?

通知和公告的共同點是都是公開文件,都要求篇幅短小,語言通俗易懂,文字簡潔莊重。區別在於內容屬性不同。公告是用來“向國內外公布重要的或者法定的事項”,而公告是用來說明“在壹定範圍內應當遵守或者知道的事項”。通告的使用範圍很廣,壹般機關、企事業單位甚至臨時機構都可以使用,但必須依法發布強制通告。其限定範圍不能超越發證機關的權限,通知具有明確的告知性和壹定的約束性。由於其內容多涉及具體的業務活動或工作,所以《通知》在內容上也具有專業性的特點。通知是壹種每周壹次的知識性公文,適用於在壹定範圍內發布應當遵守或知曉的事項。通告的使用範圍很廣,壹般機關、企事業單位甚至臨時機構都可以使用,但強制通告必須依法發布,其限定範圍不能超越發布機關的權限。公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語言之壹,它和公告都屬於甲骨文語言,發布範圍很廣。公告是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項的官方文件。適用於國內外宣布重要或法定事項。

公告用於“向國內外宣布重要的或法定的事項”,具有信息性和知識性的特點;與公告相比,公告的內容是“在壹定範圍內應當遵守或者知道的事項”,具有鮮明的執行力和知識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經受送達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傳真、電子郵件等能夠確認收到的方式送達訴訟文書,但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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