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金名稱表明投資方向的,80%以上的非現金資產應當屬於投資方向確定的內容;
(2)基金持有上市公司的,其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65,438+00%;
(3)同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壹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該證券的65,438+00%;
(4)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和認購,單只基金申報的數量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總額,單只基金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公司本次擬發行的股票總數;
(五)不得違反基金合同關於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投資比例的規定。
擴展資訊(1)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市值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10%;
(2)同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基金持有壹家公司發行的證券不得超過10%;
(3)基金財產參與股票發行和認購,單只基金申報的數量不得超過基金資產總額,單只基金申報的股票數量不得超過公司本次擬發行的股票總數;
(4)不得違反基金合同中關於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投資比例的約定;
(五)中國證監會禁止的其他情形。
百度百科-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