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範圍管理或者受托管理股權投資,從事相關咨詢服務(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限制和禁止的項目除外;以任何方式公開募集和發行基金)。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範圍私募股權投資、私募股權投資管理(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批準,不得從事融資性存款、融資性擔保、代客理財等金融業務)。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範圍:股權投資管理、投資管理、資產管理。依法必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範圍是總公司承接的業務。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經營範圍是受托管理股權投資企業,從事投資管理及相關咨詢服務。
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的業務範圍股權投資管理。(未經金融等監管部門批準,不得從事吸收存款、融資擔保、代客理財、向社會公眾募集(融資)資金等金融業務。)
模板示例1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經營範圍:股權投資管理、資產管理、投資管理、咨詢、財務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商務咨詢。依法必須經批準的項目,經有關部門批準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