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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轉讓公司是做什麽的?

法律主觀性:

農村土地流轉不僅緩解了人地矛盾,使部分農民遷出土地,而且促進了農業規模經營,是提高農業比較效益的好辦法;土地流轉是家庭承包經營制度的延伸和發展。1.什麽是土地流轉?土地轉讓是指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已承包土地經營權的農民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民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經營權可以通過轉包、轉讓、入股、合作、租賃、互換等方式流轉,鼓勵農民將承包土地流轉給專業大戶和合作社,發展農業規模經營。二、土地流轉的基本原則1,堅持確保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搞活使用權的原則;2、維護農民權益,堅持“自願、有償、依法”的原則;3.堅持土地資源優化配置和土地等生產要素優化組合的原則;4.堅持保護耕地和重點保護基本農田的原則。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的內容(壹)雙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二)土地流轉的地點、面積和質量等級;(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4)流通方式;(五)土地使用權出讓;(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七)轉讓價格和支付方式;(八)出讓合同期滿後地面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置;(九)違約責任。四。土地流轉的區域差異在新農村建設的實踐中,壹些地區正在探索農村土地流轉模式,實行農村農用地和農村宅基地壹體化流轉模式。1,山東“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土地流轉模式“城鄉用地增減掛鉤”是在確保耕地保護紅線不突破的前提下,減少農民土地,增加城市發展用地。2.重慶“地票制”土地交易模式重慶地票制是落實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政策的新探索。“地票”是經過土地管理部門復墾並嚴格驗收後,可用於建設的土地指標,是壹種權利憑證。通過出讓或者交換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依法登記並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後,可以依照法律和國家政策,通過轉包、出租、交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進行流轉。

法律客觀性: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六條

承包方可以依法自主決定以租賃(轉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將土地經營權轉讓給他人,並向發包方備案。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條

土地經營權轉讓,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六條

經承包方書面同意並向集體經濟組織備案,受讓人可以再次流轉土地經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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