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創始人能被趕走嗎?為什麽?公司治理的所有力量最終都來自於股權。股權分為表決權和收益權。投票權是我說了算;收益權就是賺錢拿我的分。默認情況下,投票權和收益權平均分配在所有股票上。這是同股同權。
因此,融資時賣出的股份越多,賣出的投票權就越多。這些投票權加在壹起,最終可能會把妳趕出公司。企業股權非常重要,它是企業未來發展的壓艙石。設計好的治理結構會讓企業發展的很好,設計不好,企業會走下坡路。
蔡達標和潘玉海各占50%的股份,廚師在企業初創階段起著關鍵作用。作為廚師,潘玉海成為企業的領導者。後來,他開發了電腦控制的烹飪設備,並將其標準化。後期企業的擴張主要由蔡達標主導,他成為企業的領導者。後來兩大股東對企業後續發展和控制權產生分歧,企業陷入嚴重內耗。最後蔡達標因挪用企業資金被判入獄,企業元氣大傷,擴張上市都被擱置。
這壹切都是因為創業之初的股權結構不合理。這樣公司控制人控制壹級公司,壹級公司控制二級公司。以此類推,通過多級公司控制鏈獲得目標公司的最終控制權。
和交叉持股。兩個公司直接或變相直接持有對方股權,然後成為對方股東的情況。交叉持股後,由於彼此之間的聯盟關系,被收購方在面臨外部收購時,可以通過交叉持股模式下的投票權傳遞機制,使聯盟方拒絕以買方價格出售,形成事實上的“白衣騎士”。
此外,當企業集團的子公司進行交叉持股時,即使參與交叉持股的每個企業持有的特定公司的股份只是少數,但集團整體持有的特定公司的股份可能會使其經營控制權站穩腳跟。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模式。根據不同公司、不同目標、不同階段,靈活采用最適合的形式才是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