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保險糾紛二審判決結果統計
共檢索到2022年1至2022年6月30日保險糾紛裁判文書3626份。
通過對二審判決結果的直觀分析,可以得出在現有條件下維持原判的有2447件,占67.48%;撤回申訴376件,占10.37%;其他342人,占9.43%;有319例,占8.8%;發回重審142件,占3.92%。
可見,保險糾紛案件二審只有10%左右的翻盤機會。
不服二審可以去最高法院嗎?
如果不服二審,可以去最高法院。我國實行二審終審制,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如果不服二審,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壹方人數較多或者雙方都是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也就是說,不能直接上訴到最高法,要壹步步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六十七條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第壹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和答辯狀後,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提交第二審人民法院。
第壹百八十二條第二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是終審的判決、裁定。
第225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對第壹審判決的上訴或者抗訴案件後,應當根據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壹)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的,裁定駁回上訴或者抗訴,維持原判;
(二)原判決認定事實沒有錯誤,但適用法律有錯誤,或者量刑不當,應當改判的;
(三)原判決事實不清或者證據不足的,在查明事實後,可以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