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險:英語字面意思是“沒有單獨海損”。
1,責任範圍包括:
(1),自然災害造成的所有損失。
(2)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和部分損失。
(三)事故發生前或者發生後,海上自然災害造成的貨物部分損失。
註:平安險的承保範圍最小,支付的保險費也最少。
2.適用範圍:散裝、低值、包裝粗糙的貨物,如廢鋼、木材、礦石等。
W.從字面上看,它的意思是“對單獨海損負責”。
1,責任範圍包括:
(1),平安險承保的所有責任。
(2)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自然災害(雷電、海嘯、地震、洪水)造成的部分損失。
2.適用範圍:適用於不易損壞或生銹但不影響使用的物品。如:鋼管、舊車等。
三。壹切險:
1,責任範圍包括:
(1),平安險和水漬險保險責任。
(2)全部或部分損失是由壹般外部原因造成的。
2.適用範圍:價值高、可能損壞因素多的貨物。
擴展數據:
海上貨物保險包括三種基本險、附加險和特殊附加險。
1.附加險:附加險不能獨立承保,必須附加在主險上。也就是說,只有投保了主險之後,才能允許被保險人申請附加險。投保壹切險後,還包括附加險。
(1),盜竊,交割都不是風險。
(2)、淡水雨淋險
(3)、泄漏風險
(4)短缺保險
(5)、混合、汙染風險
(6)碰撞和破損險
2.特殊附加險:特殊附加險也包括在附加險內,但不在壹切險範圍內。特別附加險通常與政策和國家行政法規引起的風險有關。
(1),發貨沒有危險。
(2)進口關稅保險
(三)、甲板上的風險
(4)黃曲黴毒素保險
(5)拒絕保險
(6)戰爭險
(7)罷工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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