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表示,用3年時間做好保險業重點領域風險防範化解工作,堅決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強化薄弱環節監管制度,進壹步加強保險業風險防控,提升風險防範能力和水平,嚴守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切實打贏防範化解保險業重大風險攻堅戰。
處理壹些問題公司的風險
做好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處置,堅決打擊非法保險經營活動,加強薄弱環節監管體系建設被擺在突出位置。
在重點領域風險防控和處置方面,《方案》明確。壹是要防範和處置少數問題公司的風險。制定有針對性的風險處置方案,有序可控化解少數問題公司風險,防止個別風險演變為局部風險、局部風險演變為系統性風險。?對償付能力長期不達標、問題久拖不決的外資保險公司采取更加有效的監管措施,防止風險蔓延。
二是防控公司治理失效風險。全面排查“三會壹樓”運行情況,重點解決缺乏制衡、授權管理混亂、關鍵崗位缺乏等問題。嚴格追究保險公司總經理和其他高管人員的責任,努力解決公司內部監督和制衡管理機制形同虛設的問題。全面開展股東背景、資質、關聯關系穿透式審查,嚴查違規持股。?依法處置陷入治理僵局的保險公司,追究相關股東責任,必要時啟動市場退出機制。
三是防控資金使用風險。重點防範保險資金違規投資風險,特別是規避關聯交易監管、向特定關聯方輸送利益的風險。重點防範非理性並購、股票投機、通過金融產品嵌套違規進行房地產投資、短線長線投資等激進投資風險。重點防範投資失敗導致大額損失的風險。
四是防控保險業務風險。監測壽險公司業務結構調整過程中的現金流動態,制定政策計劃,防控流動性風險。關註和評估部分壽險公司長期保障業務因缺乏利率風險管理能力可能導致的利差損風險。
五是防控資本不足風險。監控和識別因盲目擴張、管理不善、費用失控等原因快速消耗資本的保險公司。,並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控公司資金短缺風險。強化保險公司三年滾動資本規劃的監管約束力。支持中小保險公司制定和實施差異化競爭發展戰略。
此外,保監會提出要防範和應對新型保險業務風險、外部風險傳導和影響、群體性事件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