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通過分銷商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約定耐用消費品(不含房屋、汽車)的貸款。通用型個人消費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直接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個人及家庭旅遊、婚慶、教育、裝修等消費事項的貸款。消費金融公司即將幫助擴大內需
在出口貿易無法實現經濟增長,投資市場不可預測的情況下,在中國宏觀經濟三駕馬車中,或許只有擴大消費才能擴大內需,從而更好地拉動經濟復蘇。在此背景下,銀監會昨日宣布就《試點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擬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地設立試點消費金融公司。
據了解,所謂的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特點是向不吸收公眾存款而無法從銀行渠道獲得融資的客戶提供小額無擔保貸款。在CPI和PPI連續三個月下降,數據反映的居民消費意願持續低迷的情況下,無抵押無擔保的小額信貸能否成為拉動消費的動力?消費金融公司與之前的消費信貸服務公司相比有哪些優勢和劣勢?本報將對此壹壹解讀。投資方為境內外金融機構,資本充足率最低為3億元人民幣。可註冊消費公司的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0%。
銀監會相關人士昨日表示,所謂消費金融公司,是指經銀監會批準,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消費金融公司發放的貸款主要用於客戶購買個人耐用消費品。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通過分銷商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約定耐用消費品(不含房屋、汽車)的貸款。
銀監會表示,我國從事消費信貸服務的金融機構類型較少,只有商業銀行和汽車金融公司。消費貸款占總貸款的比例不到65,438+02%,消費信貸服務種類少,主要是住房抵押貸款、汽車貸款和信用卡。耐用消費品的無抵押無擔保小額消費信貸,目前只有個別商業銀行和擔保公司聯合辦理,但這種信貸普遍規模小、手續繁瑣、專業化程度低、效率低。此類公司的主要投資者為境內外金融機構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者。試點辦法對主要投資者設定了嚴格的準入條件。例如,具有5年以上消費金融領域從業經歷,總資產不低於800億元,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盈利,3年內不得轉讓出資。對於境外金融機構,還需要在中國設立代表處兩年以上,所在國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與銀監會建立了良好的監管合作機制。
知情人士表示,《試點辦法》將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壹個月。在銀監會發布這壹消息之前,國內外許多金融機構和企業已經在爭取設立這類公司的資格。但由於首批試點僅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四地進行,每個城市僅試點壹家公司,所以誰有資格成為首批消費金融公司的股東,還要看試點公司的運營情況。消費金融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要求為3億元人民幣或其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參考了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註冊資本要求,並考慮了消費金融公司在初期業務經營中實現收支平衡的需要。此外,非金融機構的凈資產比例也應不低於30%。
根據銀監會此前對汽車金融公司註冊資本的要求,汽車金融公司的最低註冊資本為5億元人民幣或其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註冊資本為壹次性實繳貨幣資本。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汽車金融公司的出資人,應符合註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自由兌換貨幣的要求。由於這類公司不吸收存款,監管部門會對公司的資本充足率提出更高的要求。《試點辦法》設定了資本充足率不低於65,438+00%,還設定了資產損失準備充足率不低於65,438+000%,同業拆借資金比例不高於資本總額的65,438+000%。
雖然目前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仍為8%,但銀行實際上已經按照既定目標10%實現了。據記者了解,世界上許多歷史悠久的銀行資本充足率高達13%。據相關人士透露,銀監會要求財務公司不良率控制在5%以下,與商業銀行差別不大。為防止消費者過度消費,《試點辦法》規定,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放的消費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至於此類貸款的利率,銀監會表示,雖然根據借款人的風險水平定價,但最高利率不得超過同期央行貸款的4倍。
按照規定,貸款利率比央行基準利率上浮4倍以上就是高利貸,而消費金融公司恰好在這裏打了擦邊球。但是,4倍的利率在同類產品中已經是非常高的利率了,所以很多專家認為,如果消費金融公司能夠在中國成功試點,獲得大量客流,那麽它自己的股東將會從高額利息收入中賺得盆滿缽滿。
“擴大內需的關鍵是擴大消費”
銀監會頒布《試行辦法》並非壹蹴而就。據記者了解,早在去年,銀監會將設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消息就被媒體曝光。對此,銀監會昨日表示,事實上,從2007年底開始,銀監會就對國內外消費金融行業的發展進行了研究。
鑒於《試點辦法》的出臺,銀監會認為,這是為了落實我國進壹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戰略方針,通過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務來促進消費需求的增長,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
此時成立消費金融公司意義重大。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3.57%,0.07%,2.00%)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擴大內需的核心是擴大消費。成立消費金融公司最直觀的就是擴大消費,為不同的客戶群體提供個性化服務,為金融市場增加產品的品種和數量。
參股或控股的金融機構可以通過消耗企業貸款的利息收入獲得更高的利潤點。
“銀行無法滿足所有融資需求”
“銀行無法滿足所有的融資需求。這時候就需要壹個金融機構來為無法從銀行貸到款的客戶辦理融資業務。”北京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呂隨啟如此表示。他介紹,所謂的消費金融公司是之前金融公司的升級版。
據記者了解,所謂財務公司,是大型企業集團設立的為集團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經營的金融業務可分為融資、投資、中介三部分。這裏說的“融資”,主要是發行企業債券,搞同業拆借,客戶群體是企業主。對此,試點辦法顯示,與商業銀行相比,消費金融公司的目標客戶是收入穩定的中低端個人客戶,包括年輕人、年輕家庭,或者需要對家電等消費品進行升級的家庭。
“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任務是向那些無法從銀行或其他渠道借到錢進行消費的客戶提供資金。因為壹些客戶的信用記錄有問題,金融公司不得不收取更高的利息來控制自己的資金風險。”呂隨啟說。
對於消費金融公司是用來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的說法,呂隨啟並不認同。他認為,成立消費金融公司與刺激消費無關。“這只是金融體系的壹種完善。”無論如何,即將成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消息,在短時間內給了很多需要貸款的人希望。如果壹切順利,這類公司將於6月正式參與人們的生活。但是,如果對這類財務公司的貸款收取的利息是同期央行貸款的4倍,財務公司內部的利潤分配問題將成為新的關註點。
在財務公司股東身份問題上,雖然銀監會宣布出資人為境內外金融機構為主,但也為其他機構介入消費金融公司預留了空間——試點辦法規定,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也可以成為消費金融公司股東。
“這畢竟是新事物。監管部門對這類公司監管經驗不足,將面臨巨大挑戰。最難察覺的是股東信息披露和股東利潤之間是否存在沖突。”呂隨啟表示,相信從股東構成上來說,如果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壹起做股東,存在的問題會越來越復雜。此外,如何有效控制違約風險和違約率,避免壞賬的形成,也是令監管部門頭疼的問題。
與同級產品競爭。
消費信貸VS信用卡據銀監會相關人士介紹,雖然消費金融公司提供的貸款服務和信用卡業務在理論上是相似的,但在實際操作中卻大相徑庭。
“壹般來說,信用卡消費屬於透支消費,即客戶先用自己的額度消費,50天後再把錢還給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原理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壹階段,客戶在消費過程中發現資金不足,向金融公司申請貸款。金融公司核實貸款人信用記錄後,直接將貸款撥付給客戶需要支付的商戶;當客戶在這家金融公司有良好的貸款記錄後再次借款時,金融公司可以直接將資金貸給客戶,客戶會根據自己的需求將錢用於消費。”在解釋消費金融公司和信用卡業務的區別時,銀監會是這麽說的。她表示,為了防止通用型個人消費貸款被挪作他用,銀監會還要求貸款額度不得超過此前對借款人單筆貸款的最高額度。
在還貸的具體細節上,兩者也大相徑庭。首先是貸款額度。目前很多銀行對符合條件的客戶發放額度較高的信用卡,有的信用卡甚至有高達百萬元的金卡額度。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放的消費貸款余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也就是說,如果客戶月收入5000元,金融公司壹次性發放的貸款最多不超過25000元。
其次,在貸款業務的還款時間中,信用卡的還款時間在30天左右,商場分期付款最長為36個月。據相關人士透露,如果成立財務公司,還款期限可能是1年。有了新的區別:信用卡在規定的還款期限內不需要支付貸款利息,而金融公司規定貸款利率要根據借款人的風險來定價,但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
消費信貸VS銀行無抵押產品事實上,在消費金融公司試點之前,國內已經有部分銀行推出了所謂的“無抵押、無擔保”的小額貸款業務。比如渣打銀行之前推出的“貸轉付”貸款產品,要求每月稅前收入3000元。只要滿足這個條件,客戶在央行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就可以獲得最高30萬元的貸款,最長使用年限為4年。相比之下,消費金融公司的優勢在於對消費者的月收入沒有硬性規定,巧妙地將月收入與貸款額度掛鉤。
與消費金融公司的客戶貸款用途相同,“現貸”產品也用於個人或家庭小額消費,如結婚、裝修、旅遊、深造、購買家電等。除了渣打銀行,花旗銀行也有類似的小額貸款業務“幸福貸”,基本是針對年輕人的大宗購買、留學深造、蜜月旅行等消費需求。但據記者了解,這些看似沒有更多的附加條件的小額貸款,卻需要客戶支付更高的利息。年利率壹般在7%-9%之間。雖然低於消費金融貸款,但服務費率不輸其價值:“現貸學堂”和“幸福貸”均采用固定利率,按月收取貸款本金0.49%的賬戶管理費。
相比之下,消費信貸最大的優勢就是客戶只要信用記錄良好,就可以在短時間內獲得貸款,最快的業務只需要半個小時。銀行的無擔保產品雖然“看起來很美”,但實際申請需要客戶等待很長時間,辦理業務的手續也非常復雜。
消費信貸VS典當行小額貸款雖然都是小額貸款,但是消費信貸和典當行給客戶提供的服務是有很大區別的。從性價比來看,消費信貸平均壹年的貸款期限超過了典當行三個月最佳貸款期限的“底線”。
之所以會這樣,是因為相關專家算了壹筆賬:比如消費者在銀行做壹筆壹年期的房產貸款,銀行貸款的利息加上評估費,大概是貸款金額的9%,這是壹次性的費用,而在典當行還房貸,三個月的月息大概是9.6%。“因此,以3個月為期限,典當融資在成本和效率上明顯比銀行劃算。但三個多月後,典當的成本就會超過銀行貸款的成本。”
同時,消費信貸可以實現無抵押貸款,但典當行“不見兔子不撒錢”——必須拿到客戶可以作為抵押的票據或車輛。
消費信貸VS小額貸款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主要是在城市工作的中低收入居民,沒有向中小企業和涉農企業打開融資大門。
相比之下,很多省市已經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貸款範圍似乎更廣。據了解,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對象集中在從事種植業(如蔬菜大棚)、養殖業、林果業、農副產品加工(如玉米、果脯深加工)和農村流通(如物流運輸)的生產經營者。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運行機制不同於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
小額貸款公司的註冊資本全部為實繳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壹次性繳足。不對內對外募集資金,不以任何形式吸收公眾存款。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不低於654.38+00萬元。單個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65,438+00%,均低於消費金融公司。此外,與民間信貸中常見的高利貸形式相比,消費信貸不僅在利率上有優勢,在地位上也有優勢。雖然相關人士壹直在倡導民間信用的陽光化,但要實現陽光化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消費金融公司由銀監會直接監管,壹旦成立就是“正規軍”。此外,在催款方式上,高利貸壹直被指責為粗暴,但在銀監會的試點辦法中,明確提到“不得以威脅、恐嚇手段催收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