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需要有獨立的業績和可持續的經營能力,不能是壹個做空的公司。如果大股東跑路,供應商停止合作,企業無法生存。比如關聯交易太多,客戶太多,供應商太多等等。
03
突出的主營業務
對於國內上市公司的先例,最多允許兩個主業。而且兩個主營業務各自的營收要占到總營收的1/3以上。如果是主營業務,要求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65%以上。
04
治理結構和運營標準
股份制改革後,每個公司都有法人治理結構,由律師起草並認證。這就是董的運行機制。
05
股份的發行和轉讓合法合規。
上市輔導需要三個老師:券商、會計師、律師、融資顧問,這是香港和歐美的概念。沒有融資顧問,取而代之的是“資產評估師”。資產評估師和會計師是壹家人。這就是業內既得利益者的定義,拋開融資顧問不談。券商、會計師、律師是上市必不可少的標準,融資顧問更是高配。如果投資公司或專業服務公司的註冊資本為1億元實繳,這類機構也可以成為推薦機構為企業做推薦,所以在新三板,有資質的融資咨詢公司也可以做推薦。但在a股市場,還是由券商來做。
06
股票持有
雖然持股要求如實披露,但不會構成實質性障礙。但如果大股東持股過多,就會導致控股權的不穩定。如果股東背後有代理人,請務必如實披露。
對於擬上市公司小股東持股,即使未在上市前恢復,在不影響實際控制人認定和擬上市公司股權穩定的情況下,也不壹定是障礙,但建議充分披露;至於大股東持股,壹旦發現股權糾紛,會影響公司實際控制人的確定和股權結構的穩定,擬上市公司不要心存僥幸。全國股轉系統曾經勸退過壹家外資企業,被勸退的原因不是其股東性質,而是代其持股。
07
會計基礎薄弱
企業成立之初,財務狀況混亂,公私賬目使用不規範。券商服務企業,企業必須坦白坦白所有問題,充分信任券商,券商也是站在企業的角度解決問題,券商更害怕來自企業的不同口徑的財務數據。中國的商業環境給企業造成了各種各樣的財務問題,但壹旦企業作為公眾企業上市,財務正常化是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