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央企辭退正式員工如何補償
1,央企辭退正式員工需要根據辭退原因決定如何補償:
(1)用人單位提出且雙方協商壹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勞動者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
(2)用人單位無故解除勞動合同,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支付賠償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什麽情況下不能辭退員工?
不能解雇員工的情況如下:
1.接觸職業危害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乙方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