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新媒體了解到,通知主要集中在六個方面,包括:安全有序開展M&A貸款業務,加大債券融資支持力度,積極提供M&A融資咨詢服務,提高M&A服務效率,做好風險管理,建立報告制度和公示機制。
值得註意的是,《通知》主要是支持重點房地產企業項目兼並重組,而不是收購處於危險中的房地產企業股權或房地產企業自身。
《通知》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業務可持續的原則,安全有序開展房地產項目M&A貸款業務。重點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兼並收購部分存在風險、經營困難的大型房地產企業優質項目。
同時,《通知》在加大債券融資支持力度方面也明確——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在銀行間市場註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為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兼並重組募集資金。
《通知》提出,積極為並購重組提供融資咨詢服務。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充分發揮客戶和線上渠道優勢,整合信貸、投行、金融市場等業務資源,提供融資咨詢服務。同時,加強與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的合作,匹配雙方需求,提高並購成功率。
在提升M&A服務效率方面,通知建議從三個方面入手。壹是加快重點房地產企業M&A貸款審批流程,提高全流程服務效率。第二,對於風險可控的項目,可以提前啟動盡職調查和信用審查。三是推動地方政府優化已收購房地產項目預售資金管理,加快權證辦理等支持措施,為M&A融資創造良好環境。
在風險管理方面,《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穿透原則評估項目的合規性。“不能只看項目的表面,還要深入到底層,看項目是否合規。同時,嚴格遵守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監管要求,加強M&A貸款的風險控制和貸後管理,監控資金使用情況。
此外,《通知》明確建立舉報制度和公示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建立重點房地產企業M&A貸款報告制度,按月向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其M&A金融服務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建議,並積極配合雙方披露項目M&A和金融支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