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績預告披露規則?
不同交易所對業績預告披露的規定不同,因此業績預告在不同交易所對應的情況也不同,具體如下:
1上交所:對於年報,上市公司預計可能出現虧損、扭虧為盈、凈利潤比上年增加或減少50%以上的(基數太小除外),應當在當前會計年度結束後1之前披露業績預告。
2.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如果預計報告期內(壹季度、半年度、三季度、年度)將發生以下情況,應作出業績預告:凈利潤為負,扭虧為盈,實現盈利,凈利潤較上年同期上升或下降50%以上(基數太小者除外),期末凈資產為負,年營業收入低於65,438+00萬元。業績預告的時間要求是每個會計季度結束後當月的15之前。
中小板(屬於主板)屬於強制披露業績預告的,公司應在壹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三季度報告中披露年初至下壹報告期期末的業績預告。公司預計壹季度歸母凈利潤為負,凈利潤較上年同期增減50%以上(基數太小除外),公司將實現扭虧為盈。業績預告應不遲於3月31日作出(在年報摘要或臨時公告中)。
創業板,註冊制改革後,創業板公司不再需要披露業績快報和業績預告,但在以下情況下仍需披露1+0之前的年度業績預告:
①凈利潤指標:凈利潤為負;與去年同期相比,增加/減少了50%以上;扭虧為盈;
②凈資產指標:期末凈資產為負;
(3)其他情形:發生財務強制退市,實施退市風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