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稅:營業額的5%。
2.城建稅:營業稅的7%(位於市區)
3.教育費附加:營業稅的3%?
4.地方教育附加:營業稅的2%。5.所得稅:稅率根據金額增加。
二、所謂稅收籌劃(TaxPlanning),是指對與稅收有關的業務進行策劃,制定壹套完整的稅收運作方案,從而達到節稅的目的。
三、稅收籌劃的主觀原因:
1.任何稅收籌劃行為的根本原因都是經濟利益驅動,即經濟主體追求自身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2.對我國部分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的調查表明,絕大多數企業有在經濟特區、開發區和稅收優惠區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願望和要求,主要是因為稅負輕、納稅少。
3.利潤等於收入減去成本(不含稅)再減去稅收,在收入不變的情況下,可以減少企業或個人的費用、成本和稅收支出。
4、可以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顯然,稅收作為生產經營活動的支出項目,應該盡量少,無論多麽公平合理,都意味著納稅人直接經濟利益的損失。
擴展數據:
本稅目的征稅範圍包括:代理、酒店、餐飲、旅遊、倉儲、租賃、廣告及其他服務業。?
1,代理行業。代理是指客戶辦理委托事項的業務,包括購銷貨物、代理進出口、介紹服務及其他代理服務。
(1)寄售商品是指代購或代銷商品,按實際進價或實際銷售金額結算並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二)代理進出口,是指辦理貨物或者服務的進出口業務。
(三)介紹服務,是指居間人介紹交易雙方商談交易或者其他事項的業務。
(四)其他代理業務,是指接受委托辦理上述事項以外的其他事項的業務。
2.酒店業。旅館業是指提供住宿服務的行業。
3.餐飲行業。餐飲業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食物和食物場所,為顧客提供食物消費的業務。
4.旅遊業。旅遊業是指為旅遊者安排住宿、交通和提供導遊等旅遊服務的業務。
5.倉儲業。倉儲是利用倉庫、貨物或其他場所代客戶儲存和保管貨物的業務。
6.租賃業。租賃,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將房屋、房屋、物品、設備或設施轉讓給他人使用的業務。
7.廣告。廣告,是指以圖書、報紙、雜誌、廣播、電視、幻燈、路牌、海報、櫥窗、霓虹燈、燈箱等形式介紹商品、經營服務項目、文化體育節目或者公告、聲明等事項,進行宣傳並提供相關服務的業務。
8.其他服務業。其他服務是指除以上所列以外的服務,如淋浴、理發、洗染、攝影、美術、繪畫、復印、打字、雕刻、計算、測試、實驗、化驗、錄音、錄像、復印、曬圖、設計、繪圖、測繪、勘探、包裝、咨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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