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國有企業作為壹種生產經營組織形式,兼具商業性和公益性的特點,發揮著協調國民經濟各方面發展的作用。
國企有壹定的行政性質。由於歷史原因,國有企業的分類相當復雜。對於中國的國有企業來說,投資或持有50%以上國有資產的就是國有企業。1978改革開放前,甚至20世紀末,國有企業壹直是政府支持和扶植的。國有企業的建立,政府稅收的很大壹部分投入其中,導致了大量國有企業的建立和出現。有些國企是由原來的政府部門轉制而來,比如中國電信和中國移動,原來是郵電部,後來在90年代末和本世紀初重組。
私營企業是指生產資料歸私人所有,從業人員在8人以上的營利性經濟組織。
私營企業有三種類型:
1.獨資企業。指壹個人投資經營的企業。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者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2.合夥企業。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按照協議投資,* * *同經營,* * *負盈虧的企業。合夥人對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有限責任公司。是指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三類私營企業中,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依法取得法人資格,私營企業和私人合夥企業不符合企業法人條件,不能取得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