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準備開戶資料。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法人身份證、業務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2)新企業網上申報時打印的表格。
2、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1)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繳費窗口,按照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向社會保險機構提交申請材料,經審核後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
(3)打印社會保險網上繳費憑證,開通社會保險網上繳費服務。
各單位可直接到業務櫃臺登記。用人單位成立後30天內,需要憑相關資料在北京社保申請開戶。目前,企業每月5日至25日可以進行社會保險登記,可以直接到北京各區縣社保中心辦理業務。
北京社會保險參保人需提供的信息:
1.被保險人身份證原件和手機號碼;
2.被保險人戶口本首頁和本人頁復印件(註明戶籍所在地街道、社區名稱);
3.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學歷證書復印件(非大專學歷提供最高學歷學校及畢業時間);
4.就業失業登記證明(部分需提供);
5.已參加就業的,需提供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鑒定表復印件(未參加就業的,可不提供);
6.被保險人的社保必須處於中止狀態(參加農村合作社和居民轉職工的需要);
7.勞動合同壹式兩份,由被保險人本人簽字並按手印。
綜上所述,在非註冊地,即經營場所所在區域註冊的,需要提供經營場所所在區域的租賃證明或單位產權證明。社保機構會把材料全部退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持營業執照、登記證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進行審核,並發放社會保險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