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或工商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稅務登記證,上壹年度在本市繳納倉儲增值稅和營業稅合計5萬元以上;
2.非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組織具有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
在市場經濟中,與其他市場主體相比,公司具有以下優勢:
1.公司股東的有限責任決定了投資公司的股東既能滿足投資者謀取利益的需要,又能將其承擔的風險限制在合理的範圍內,增加其投資積極性;
2.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在社會上公開發行股票和債券,廣泛籌集資金,便於組建大型企業;
3.公司實行所有權和經營權完全分離的原則,提高了公司的管理水平;
4.公司獨特的組織結構使公司的資本、經營和運作趨於利益最大化,更好地實現投資者的目的;
5.公司形式完全脫離個人色彩,是資本的永久組合。股東的個人生存安全不影響公司的正常運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具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