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為了轉移市場價格波動的風險,通過經紀人在商品交易所以公開競爭的方式買賣期貨合約的形式。
期貨交易的主要特征
1.壹個期貨合約的商品品種、交易單位、合約月份、保證金、數量、質量、等級、交割時間、交割地點等條款都是建立和規範的,唯壹的變量就是價格。期貨合約的標準通常由期貨交易所設計,並由國家監管機構上市。
2.期貨合約在期貨交易所組織下訂立,具有法律效力,價格在交易所交易大廳公開競價產生;國外大多采用公開招標,我國采用電腦交易。
3.期貨合約的履行由交易所擔保,不允許私下交易。
4.期貨合約可以通過現貨或對沖交易的結算來履行或終止其合同義務。
擴展數據:
交易特征
1,合同標準化
期貨交易是通過買賣期貨合約進行的,是標準化的。期貨合約的標準化是指期貨合約除價格以外的所有條款都是由期貨交易所事先規定的,具有標準化的特征。
期貨合約的標準化給期貨交易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交易雙方無需就交易的具體條款進行協商,節省了交易時間,減少了交易糾紛。
2.集中交易
期貨交易必須在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所實行會員制,只有會員才能進場交易。那些場外的客戶只能委托交易代理,即期貨經紀公司參與期貨交易。因此,期貨市場是壹個高度組織化的市場,實行嚴格的管理制度,期貨交易最終在期貨交易所完成。
3.雙向交易和對沖機制
雙向交易,即期貨交易者可以買入期貨合約作為期貨交易的開始(稱為買入持倉),也可以賣出期貨合約作為交易的開始(稱為賣出持倉),俗稱“賣空”。
還有壹種對沖機制與雙向交易的特點相關聯。在大多數期貨交易中,合約到期時不是通過實物交割來履行,而是通過與開倉方向相反的交易來完成。
具體來說,買倉後可以通過賣出同壹個合約來解除履約責任,賣倉後可以通過買入同壹個合約來解除履約責任。
期貨交易雙向交易和套期保值機制的特點吸引了大量的期貨投機者參與交易,因為在期貨市場上,投機者有雙重獲利機會,當期貨價格上漲時,可以低買高賣來獲利;
價格下跌時,可以高賣低買獲利,投機者可以通過對沖機制避免實物交割的麻煩。投機者的參與大大增加了期貨市場的流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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