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銀行規定電話掛失只幫助預防,不承擔任何責任,受理書面掛失後24小時內的經濟損失也由消費者承擔。
點評:本質上,電話掛失和書面掛失都是當事人請求掛失的明確表示。因此,銀行只要收到掛失請求,就有義務立即止付,保障消費者的財產安全。
霸王條款二:不可抗力可以隨意使用,免除混淆概念。
有的銀行向消費者承諾,辦卡時壹張卡可以在全國範圍內兌換,但消費者拿著卡去外地取錢卻取不到錢。銀行表示,用卡協議中有規定,“因設備、供電、通訊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持卡人操作失誤導致儲蓄卡交易不成功,銀行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點評:因設備故障導致儲蓄卡交易不成功,銀行應承擔違約責任。將其列為不可抗力,是銀行在偷換概念,其本質是為自己開脫。
霸王條款3公司章程規定,單方變更強制對方受約束。
某消費者在辦理借記卡時,發現銀行制定的《借記卡使用規定》中寫明:“本規定生效,無需事先通知持卡人”;《借記卡章程》也提出“無論持卡人是否知情,該修改都具有約束力。”
點評:首先,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合同訂立後,未經當事人同意,任何壹方都無權變更合同。其次,《消法》規定,持卡人作為消費者,有權知道其接受服務的真實內容。第三,銀行無權強制持卡人接受其他新章程,除非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或理財規則有新的強制性規定。
霸王條款4 ATM記錄不算,存款金額由銀行決定。
有消費者反映,ATM機壹次性存款限額不明確,存在吞卡滾錢現象。而且有銀行規定,“持卡人在ATM機存現金,銀行的驗證是存取款賬戶。”
點評:ATM機的應收賬款記錄與銀行人員核對的金額不符,原因很多。如有異議,消費者有權要求銀行重新審核。銀行未盡到審核義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霸王條款五:銀行逼迫保險人,指定律師買單。
目前,大多數商業銀行要求借款人在申請個人抵押貸款時購買房屋保險,但必須在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並且還要求借款人到其指定的律師事務所審查貸款的信用狀況。
點評:消費者有權選擇是否接受律師的服務。銀行強行指定保險公司和律師事務所是不正當競爭。
霸王條款6抵押貸款買房,貸前全保
消費者反映,部分貸款銀行在辦理個人住房貸款時表示,消費者必須對全屋(按房價計算)進行全險,並將保險單交給銀行,才能獲得所需貸款。
點評:考慮到房屋價值可能隨市場波動,銀行可以規定保險金額略高於貸款金額,但不能強制借款人對房屋進行全額保險。
收集
短信物業服務霸王條款
昨天,中消協宣布,下壹階段的征求意見將集中在短信和物業服務兩個方面,消費者可以舉報這兩個方面的不平等格式條款和明顯對消協不公平的行業做法。
中消協負責人表示,希望消費者反映身邊的以下情況:
1.2004年4月15日以後,違反《關於規範短信息服務的通知》規定,利用不平等格式條款設置短信息陷阱的行為;新制定的短信息服務條款顯失公平的;
2.2003年9月1日前制定的物業合同、管理公約,其內容違反《物業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至今仍在使用;
三、2003年9月1日以後新制定的物業合同、管理公約違反《物業管理條例》規定或者有不平等格式條款的。
投訴郵寄地址:北京市廣安門外大街248號機械大廈11層中國消費者協會標準條款審查組,郵政編碼:100055;聯系電話:(010)63289412。信中應註明聯系方式(姓名、地址、郵編、電話號碼),並附上合同、規章、通知、慣例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特別提示
“自動轉儲”的次數沒有限制
針對部分銀行不規範的做法,中消協昨天向消費者發出特別提醒:“自動轉賬”沒有次數限制。
據壹位消費者介紹,他在2001做了壹筆定期存款,存單上標註了“自動轉存”選項。今年3月去銀行取錢時(已超過該定期存款的存期),被告知“自動存”即“再次自動存”,之後將按活期利率計算利息。銀行認為這是銀行的內部規定和慣例。
中消協認為,定期存單上的“自動存款”條款屬於銀行為重復使用而事先擬定的格式條款,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對此,銀行有義務向儲戶說明,尤其是自動存款的數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