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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麽好的建議可以加快保險和銀行的合作?

壹、銀行保險

銀行保險是指銀行通過各種方式向客戶提供保險產品,從而進入保險領域。銀行保險業務起源於歐洲,起源於19世紀,成熟於80年代,90年代達到頂峰。在比利時、意大利、德國、英國、荷蘭、瑞士等國家,其保費收入占壽險市場總業務的20%-35%,而在法國、西班牙、瑞典等銀行,保險更為發達,比例達到60%。

銀行保險有四種發展模式:第壹種是分銷協議模式,保險公司與銀行簽訂短期代理合作協議,代理銷售產品,收取保費,代理結算,提供優惠融資支持。二是戰略聯盟,銀行重點選擇壹到兩家保險公司合作,* * *開發產品,* * *搭建信息平臺,建立長期利益共享機制。第三,合資模式,資本整合,* * *通過設立子公司,通過子公司進入保險領域。第四種是金融控股集團,銀行收購保險公司,或者保險公司收購銀行,通過利益壹致的控股金融集團緊密結合成壹個綜合組織。

銀行保險在我國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1995,新華、泰康、華安等保險公司為了搶占市場,快速樹立品牌形象,與銀行簽訂代理協議,開展銀行保險業務。2000年以前,銀行保險的份額不到2%。2001年,銀行保險業務占壽險總收入的比重接近3.5%。2002年全國銀行壽險保費收入388.4億元,占個人壽險的171%。2003年保費收入765億元,同比增長。2004年,全國銀行壽險保費收入795億元,占壽險保費收入的25%。2005年銀行保費收入803.25億元,2007年增速達到42.79%。2008年壹季度,銀行保費收入增速進壹步提高至65,438+028.71%,促進了壽險業的增長。

二、銀保合作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雖然中國的銀行保險發展很快,但與歐洲銀行保險相比,仍處於第壹種發展模式,即協議代理模式。保險公司與銀行簽訂短期代理協議,代銷保險產品,收取保費。協議代理模式下的銀保合作存在諸多問題,這些問題的積累也極大地影響了銀行保險的進壹步發展。

(壹)政策因素

5438年6月+2000年10月頒布的《保險公司管理條例》明確提出保險要與銀行、證券分業經營。自此,我國金融體系進入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發展模式,銀行、保險、證券都有各自獨立的監管機構和獨立的監管法律體系。商業銀行不能同時經營保險,經營保險不能涉足銀行業務。這制約了我國銀行保險業務向更高模式發展,從發達國家的經驗和長期發展戰略來看,金融混業經營是必然的發展趨勢。

(二)銀行保險制度因素

1.在銀行主導的金融體系下,銀行對銀保合作並不熱心。

(1)中國金融市場的發展還不完善,銀行之間的競爭還沒有發展到白熱化的程度。傳統的資產負債業務仍然是主要的利潤來源,銀行保險費用只是中間收入之壹,但並沒有成為銀行利潤的主要來源。銀行保險作為外資介入業務,始終無法融入銀行發展的長期發展戰略,銀行也無法分享保險公司銀保業務的利潤。

(2)銀行占據品牌資源、渠道資源、相關業務資源、人力資源優勢,而保險公司眾多。為了搶占市場,擴大業務規模,銀保領域展開了激烈的競爭,銀行在銀保合作中處於被動地位,保險公司處於主動地位。

2.銀保合作是短期的、任意的。短期協議無法形成利益共享的長期戰略夥伴關系。銀行只想用自己的網絡資源獲得盡可能多的資源租金,也就是手續費,而保險公司不願意在與銀行的合作中進行長期投資,而是專註於網點的爭奪。

3.保險公司在銀保競爭中仍以手續費為主要手段,業務發展方式粗放。銀行保險傭金比例低於個人營銷,本應具有成本優勢,但在當前形勢下,銀行保險業務的成本優勢並沒有體現出來。(1)我國取消了“1+1”模式,即壹家銀行只能與壹家保險公司合作。在“多對多”模式下,銀行對保險公司有更多的選擇,銀行的強勢地位迫使保險公司爭奪代理費率。(2)銀行對員工的激勵分配不到位,使得銀行員工對銀保業務中的代理費率非常關註。由於銀行仍然采用將代理費打入大財務賬戶,然後獎勵員工的措施,對單個代理人的分配激勵不到位,所以銀行員工更願意銷售代理費率較高的公司的產品。因此,在銀保合作過程中,非常容易形成代理費率高的情況下,哪家保險公司代理哪家公司的產品,保險公司在費率上展開了激烈的競爭。據悉,五年期產品的手續費以前是2%左右,現在已經攀升到3.5%左右。考慮到公關費、額外激勵費、業務員工資、業務單據費、內勤工資等成本,保險公司實際上已經陷入了“無利可圖”的狀態。

4.銀保產品單壹,功能不完善,同質化嚴重。銀行保險產品以批發、三年期、五年期繳費為主,不利於保險公司的風險防控和長遠發展。而且由於信息的不對稱,大多為客戶提供保障功能簡單的簡單保險,保障功能不完善,傾向於分紅型和投資型。而且各家保險公司的產品都是同質可替代的,客戶在不同保險公司產品之間的轉換成本很低。此外,銀保產品的同質化還表現在保險公司產品和銀行產品的可替代性上。銀保產品的儲蓄侵蝕了銀行的長期儲蓄,掠奪了銀行的資金流和客戶流。

5.銀行櫃員的保險理念和產品銷售技巧不完善。由於財產險和壽險業務性質不同,個人業務和團體業務、傳統業務和投資理財業務的分類不同,保險產品本身也是多樣復雜的。銀行櫃員適應了銀行的標準化銷售模式,沒有接受過保險理念和保險產品理念的專業培訓,業務技能欠缺,不利於銀保業務的發展。

6.銀行保險代理人的不當行為損害了銀行的聲譽。在中國,人們對銀行的接受程度高於保險,銀行的公信力也壹直高於保險。但由於銀保代理人素質參差不齊,加上保險公司片面追求業務規模,出現了大量誤導客戶甚至騙保的情況。壹些保險產品往往被描述為與同期儲蓄存款收益相同或略高,向客戶承諾最低分紅水平,並將“本金”、“存款保險”、“存款保險”等概念納入其中,或者混淆保險與存款的區別,嚴重影響銀行聲譽,使銀行在銀保合作中有所顧忌。

(三)技術因素的影響

保險公司和銀行的網絡信息系統相互獨立,不利於客戶信息的享受和為客戶提供便捷的服務。銀行不想和保險公司共享高端客戶,保險公司也不想和銀行共享技術優勢,所以不想壹起搭建統壹的信息技術平臺,無法讓客戶得到壹站式的便捷服務。“銀通通”系統雖然已經廣泛使用,但它是銀行為各類保險公司自主開發的業務操作系統。它不與保險公司的信息系統連接,不具有相同的特征。

第三,對策研究

(壹)對政府來說,壹個好的宏觀政策非常重要。

1,營造良好的監管環境

(1)逐步解除混業經營限制。混業經營是金融業發展的大勢所趨,當前金融業的發展也逐漸呈現出混業經營的趨勢。銀行被允許經營保險,保險公司也在積極進入銀行領域。財險公司可以經營壽險,壽險公司也在積極向財險拓展。平安保險公司先後收購福建亞洲銀行和深圳商業銀行,更名為平安銀行,由此成立平安金融集團。中國PICC人壽保險公司成立,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公司成立。保險巨頭打破分業經營的限制,是金融業放松管制的標誌。混業經營可以有效應對外資綜合金融企業的競爭和日益激烈的同業競爭,可以提高資源整合和產品開發能力,進壹步提高應對金融風險的能力。

(二)加強保險公司競爭監管,積極引導保險公司從粗放競爭向集約競爭發展。嚴格監管各保險公司代理費率,防止不計成本提高代理費率的惡性競爭。引導保險公司開展業務創新、產品創新和服務創新,增強競爭的手段和方式。

2.完善銀行準入機制,促進銀行業充分競爭。目前中國的銀行市場是工農中建主導的寡頭壟斷。四大行的國家控股地位使得銀行刻意回避業務競爭,而其他非國家控股的銀行在同業競爭中能力有限,因此銀行業的競爭是不完全的,不利於提高銀行業的整體競爭力和抵禦金融風暴的能力。正是缺乏競爭才導致了今天世界金融的快速發展。中資銀行仍以傳統的資產負債業務為主要利潤來源,並不急於在其他領域尋求新的利潤增長點,以至於銀企合作無法上升到銀行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

(2)銀行和保險公司都應從長遠發展戰略出發,構建利益共享機制。

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合作是互利共贏的。對於保險公司來說,可以擴大業務規模,降低成本,拓展業務渠道,快速搶占市場。對於銀行而言,面對日益激烈的同業競爭和外資競爭,以及資金提供者與客戶議價能力的增強,傳統資產負債業務的利潤率將持續下降,而銀行與保險公司的合作無疑將帶來新的利潤增長點。並且我們可以通過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來留住優質的客戶資源,綜合實力的提升也可以增強我們應對金融風險的能力。

1.利用雙方優勢,共同開發優勢產品。保險公司有產品開發技術優勢,銀行有客戶資源優勢。壹方面,雙方應充分開發利用客戶資源,細分市場,確定相應的目標市場,針對不同需求層次的準客戶和潛在客戶設計相應的保險產品,使產品集保障性、儲蓄性和投資性於壹體,最大限度地滿足客戶對金融服務的需求。另壹方面,探索銀行和保險公司聯合開發產品,以增加對銀行客戶的吸引力,調動銀行代理人的積極性,實現銀行金融服務和保險保障功能的有機結合,更好地提高保險產品的銷售效率。如開發捆綁式混合產品、與信貸存儲、信用卡等銀行金融工具相關的保險等。,豐富銀行可以銷售的保險產品。

2.加快技術開發,建立和優化銀保合作信息平臺。目前銀行廣泛使用的銀保系統可以滿足櫃面實時出單的要求。由於安全和信息保密的原因,保險產品的實際操作和信息享受仍然不足,功能仍然有限。銀行和銀行都要加強信息平臺建設,讓客戶通過信息平臺享受便捷、壹站式的銀行和保險服務。

3.讓銀行分享保險公司的利潤,培養銀行內部的利益相關者。可以考慮將保險公司的薪酬分配給內部管理銀行保險的員工,這壹定會吸引銀行的優秀人才進入銀行保險領域,從內部利益出發重視銀行保險。機構設置可以反映出銀行對銀行保險的重視程度不如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有專門的中介銀行和保險業務部門,而銀行只有相關機構,沒有獨立的部門。因此,積極引導銀行設立專門的銀行和保險部門,並為其管理人員分配相應的薪酬,這無疑為銀行從內部相關利益出發關註銀行保險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3)保險公司仍需在既定約束下尋求解決方案。

1.在產品同質化嚴重的情況下,要努力提高服務質量,打造品牌優勢。產品同質化需要提升服務,依靠優質的服務樹立良好的品牌形象,通過市場品牌的建設,讓自己成為客戶購買銀行保險的第壹聯想。只有這樣,才能在競爭激烈的銀保市場中勝出。

2.加強對銀行櫃員的保險理念和產品培訓,由保險公司代銀行發放相關發放激勵。我們可以把保險行業嚴格專業的培訓機制運用到銀行櫃員的培訓上。保險公司有完善的培訓新人、提升業務技能的培訓機制,這些機制也完全適合銀行櫃員的培訓。通過這些機制的運作,銀行櫃員的保險理念和產品銷售理念和技巧都會有很大的提升。銀行對推出分配激勵並不熱心,往往不願意推出專項計劃給予櫃員實物獎勵,而保險公司的計劃激勵機制則相當完善。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可以推出相關的規劃措施,以銀行的名義進行獎勵。

3.提高專業化經理和理財經理隊伍的素質,努力打造壹支專業、敬業、誠信的銀行保險銷售隊伍。嚴格執行銀行保險代理人準入標準,加強誠信考核,完善專項經理和理財經理誠信激勵機制,杜絕誤導客戶和欺詐投保行為,防止銀行聲譽進壹步受到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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