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組改制的流程股份公司的重組改制采用完全重組的方式。老白幹集團將老白幹酒廠、興亞飼料廠的全部經營性資產投入股份公司,靜安集團將其靜安養豬場的全部經營性資產(含股權投資)投入股份公司,陶瓷廠、農大高新、磁錄公司、天晴公司將現金資產投入股份公司。股份公司改制前,涉及河北衡水老白幹酒廠(集團)有限公司、河北衡水老白幹酒廠、河北興亞飼料廠、衡水靜安集團有限公司、安平縣靜安養豬場五個法律主體。以上單位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營業執照,具有會計主體資格和納稅人資格;在會計關系上,老白幹集團和老白幹酒廠沒有單獨核算,是壹個會計主體,其他三個法人單位是獨立的會計主體。根據是否屬於待重組改制企業的完整經營性資產,按照比例原則,適當剝離待投資相關資產的非經營性資產及相應負債和權益。其中,老白幹酒廠剝離了職工住宅、職工醫院等資產;興亞飼料廠未進行任何剝離;靜安規模養豬場剝離酒店等資產。由於公司成立前老白幹集團與老白幹酒廠的會計核算未分離,重組時將與老白幹酒廠生產經營無關的資產及相關負債剝離給老白幹集團,主要包括:老白幹集團與集團其他子公司的投資及交易、非經營性資產等。以基準日65438+5月31,0999為基準,經上述剝離調整後(評估前),老白幹酒廠投入的資產總額為18,717880元,負債總額為12360600元;興亞飼料廠投入的資產總額為25971.80萬元,負債總額為28.23萬元。規模化豬場投入的總資產(含股權投資)為107125600元,總負債為5997.66萬元。生產經營中涉及的商標由發起人無償轉讓給股份公司;土地使用權分別由老白幹集團和靖安集團以出讓方式取得,並由股份公司租賃。在重整過程中,債權債務的處理主要是通過向債權人發函協商,就債權債務的轉讓取得債權人的同意。經債權人同意,原老白幹酒廠向中國工商銀行衡水分行新華路辦事處借款7590萬元,向中國銀行衡水分行借款5000萬元,轉讓給股份公司。經債權人同意,靜安集團及規模化養豬場向中國農業銀行安平縣支行借款2480萬元,向安平縣財政局借款825萬元,向河北省安平縣河槽農村信用合作社借款779萬元,劃轉至股份公司。公司重組成立時,老白幹集團、靖安集團2,161人納入股份公司,雙方退休人員未進入股份公司。原單位按政府規定辦理社會統籌,養老金由社保機構統壹承擔。股份公司成立後,老白幹集團和靖安集團仍作為獨立的企業法人存在,是獨立的會計主體和納稅主體。公司分別與老白幹集團、靖安集團簽訂了《重組協議》、《綜合服務協議》、《土地租賃協議》及《補充協議》,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督促股份公司和主發起人避免同業競爭,減少和規範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