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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員工在A公司工作,但在B公司買了保險,如果發生工傷,A公司的責任和義務是什麽?

甲公司可以承擔連帶責任。A公司只是用人單位,所以員工在A公司發生工傷事故後,A公司沒有為該員工繳納工傷保險和交通費用。發生工傷,由B公司負責申請工傷認定,所有工傷費用由A公司承擔..

法律分析

工傷認定流程:1。申請:職工發生意外傷害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以下簡稱“職工傷害”)後,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的,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自勞動者受到傷害之日起1年內,直接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長工傷認定申請時限的,應當自職工受到傷害之日起30日內向區人社局提出書面申請,並說明延期理由。經區人社局審核符合條件的,可適當延長申請時限。2.受理:區人社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填寫《工傷認定申請材料回執》和《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清單》。申請材料不齊全的,區人社局應當當場或者在15日內出具《工傷認定材料補正申請通知書》,壹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及時限。3.審查: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4.決定:區人社局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出具工傷認定決定書。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有關部門的結論或者相關技術鑒定為依據的,在尚未作出結論的期間,暫停作出工傷認定的期限,並書面通知申請人。5.送達:區人社局在20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書送達勞動者(或近親屬)和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壹)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從事與工作有關的準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而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有職業病的;(五)因工出差期間,因工作原因負傷或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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