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2.總機構國地稅登記證復印件加蓋公章;(三證合壹不需要)
3.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復印件加蓋公章;(三證合壹不需要)
4.總公司章程復印件加蓋公章;
5、企業數字證書,企業數字證書,公章;
6.分支機構負責人的數字證書;
7.如果總公司是外國企業;(現場預約不需要數字證書)
註冊分支機構的流程:
1,核準公司名稱;
2.制定公司章程;
3、會計師事務所驗資;(如有必要)
4.提供工商局要求的資料。
分公司是指在業務、資金、人員等方面受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不具備法人資格。分公司是分支機構,在法律和經濟上沒有獨立性,只是總公司的附屬機構。分公司沒有名稱、章程和財產,以總公司的資產對分公司的債務承擔法律責任。
分支機構是指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名義從事活動的組織。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也沒有公司章程。公司名稱只能在總公司名稱後加“分公司”字樣。
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法人,應當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采取按業務分類和地域範圍在公司內部設立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進行合理分工。根據《公司法》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詞條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