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加強政府信用調查。
壹般來說,政府信用好的領域必然是投資運營活躍的領域,也是政府通過吸引民間資金可以獲得最大利益的領域;相反,在政府信用差的地區,由於投資者的投資心態不實際,引入資本是非常困難的。
因此,投資者必須加強對擬投資領域政府信用的考察,對政府信用的預期做出正確的判斷。考察的內容主要包括:政府服務的機制、政治環境的壹致性、社會環境的安全性、政府法律法規和公共政策的波動性、政府的廉政能力等。開展政府信用調查,要對政府的信用狀況進行歷史的、持續的調查分析,反復論證後得出是否投資的結論。
(二)政府投資各項優惠政策的核實和確認。
主要是核實確認地方政府對投資者的各項優惠政策,落實有利於項目投資的項目管理政策、財稅優惠政策和補貼、社會保障政策。並對項目運營中的風險項目,如風險範圍、風險責任方、風險防範費用等進行合理界定和適當承擔,從而有效降低項目的投資風險。
(C)項目本身的經濟性
壹個投資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如何,直接關系到整個項目建設的可行性和適宜性,從而影響投資回報和投資資金回收的保證程度。作為項目的投資者,在投資前要做好前期的調研工作,對項目的經濟性和投資適宜性進行全面的考察和評估。必要時,應聘請專業的調查咨詢機構進行全面的調查評估,以增強項目投資的科學性,防範項目的經濟性和投資適宜性帶來的風險。
項目的可轉讓性
即當投資人不願意經營投資項目時,項目本身能否順利轉讓,包括當地購買力、投資人之間的信任、投資人與經營者之間的信任、轉讓時可能存在的限制等等。
(五)商業保險
工程建設商業保險是防範非系統性風險的有效手段。
商業保險可以發揮以下作用:壹是可以迅速彌補損失以恢復項目建設,保證項目建設的連續性;第二,投資者也願意投資全額保險的項目,因此保險可以有效改善融資條件;第三,保險可以避免事故對工程造價的影響,保持工程預算的穩定;第四,當風險發生時,可以用較低的保費獲得完善的風險保障體系,可以保護業主、項目公司、施工承包商、投資者、原材料供應商的利益。因此,投資者應重視商業保險的風險防範功能,充分利用商業保險規避各種可能的風險。
㈥分散投資組合,減少業務風險。
研究表明,多元化投資組合是分散投資風險的有效途徑。在項目融資過程中,對於巨大的資金投入,投資者越少,資金渠道單壹,風險越大,這與項目投資實踐是不相符的。
為了分散投資風險,應考慮融資渠道的多樣化,實現權益資本、借貸資本和中間資本的最優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