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些方面,基金子公司在資產管理上與證券公司類似。他們可以募集單壹基金投資各種資產,也可以募集集合資金參與交易所和集合信托轉讓的產品。但信托、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在投資限制、投資者限制、投資效率、監管約束等方面仍存在顯著差異。基金子公司和券商的區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客戶端限制
在銀行和證券公司的合作中,當客戶是銀行時,客戶的總資產不能低於300億。基金子公司的客戶不受限制。
法律依據:《關於規範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2.法律關系
券商資管是信托關系,基金子公司是信托關系。法律依據:新基金法
3.投資限制
券商資管有三類產品,定向資產管理計劃僅限於單筆資金投資,投資限制較少;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範圍僅限於交易所交易的產品、商業銀行理財、集合資金信托計劃等。,且募集資金不能投資於未在交易所轉讓的股權、債權、lp受益權、財產權;
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投資限制少,但需要證監會逐壹審批,運作效率低。基金子公司專項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範圍更廣。
同時,在銀行與證券公司的合作中,證券公司募集的資金不得投向高汙染、高能耗等國家明令禁止的行業;但基金子公司不受約束。股票質押式回購中,證券公司資管的定向和集合可以參與,基金子公司不能直接參與。
法律依據:《關於規範證券公司與銀行合作開展定向資產管理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
4.集合配資能力券商業務體系比較強,券商業務是資產管理,在集合配資中比較厲害;而基金子公司成立時間較短,募集能力有限。但如果基金子公司的股東銷售實力較強,也可以解決壹些銷售問題。
5.凈資本約束
券商資管屬於證券公司,受凈資本約束,券商資管整體規模有限;基金子公司不受凈資本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