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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接管企業時發生了什麽?

這是政府幹預市場的壹種手段。當壹個企業對國計民生有重大影響時,如果遇到經營困難,政府就會接管該企業。

註入資金,直到它起死回生。

比如美國救了通用汽車和房利美、房地美。這是政府幹預市場的壹種手段。當壹個企業對國計民生有很大影響時,如果遇到經營困難,政府會接管企業並註資,直至其復興。中國拯救通用汽車和房利美和房地美。托管期間是國企,政府不會輕易讓它倒閉,也不會輕易賣掉,直到幫它活下去。政府不能參與企業的具體經營管理。

1.政企分開在改革之初就提出來了,但至今沒有達到預想的目標。事實上,政府與企業的關系壹直處於壹種矛盾狀態:壹方面,為了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政府仍然以各種理由、各種身份(改制前作為行政首長,改制後作為國有股代表)幹預企業,結果政企不分的現象仍然十分普遍;另壹方面,政府作為國有資產所有權的代表,受到信息、利益、人力等諸多因素的限制,沒有很好地履行所有者的職責。相當壹部分國有資產失控,“所有者缺位”、“內部人控制”現象嚴重,大量國有資產流失。

2.政府職能與企業職能分離。政企分開,說明各級國家機關和經濟組織各自的權力劃分正確,國家和企業的關系處理正確。

政府和企業是兩種不同性質、不同任務、不同職能的組織體系,但又有著密切的聯系。政府是國家權力組織的具體形式,其主要任務是治理國家,發揮國家機器的經濟管理職能,以壹定的方式制約和影響整個社會的經濟活動;企業是壹個經濟組織。其主要任務是組織經濟活動,擁有必要的經營自主權,建立獨立的生產體系和管理制度,將職工的經濟利益與企業的經濟成果掛鉤,責權利相結合。所以不適合政府直接辦企業。企業要執行國家的法律、方針、政策,但不具備管理國家的職能。

3.政企分開可以減少政府對企業的控制和幹預,擴大企業經營自主權,使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商品生產經營者。

迄今為止,對政企分開的基本解釋可以概括為:確立國家與國有企業的正確關系,明確政府與企業在社會經濟體系中的不同地位,並落實到經濟運行中。

國有資產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使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簡而言之,政企分開就是把“政府”和“企業”分開,也就是“橫著壹刀”。大家都認為這種理解沒有觸及問題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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