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深圳農村商業銀行
深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5年2月9日,註冊地為深圳市寶安區新安街道王海社區海秀路2028號農村商業銀行大廈,法定代表人為李光安。允許的經營項目有: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處理國內和國際結算;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從事同業拆借;從事銀行卡業務;代理收付和保險代理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匯;國際結算;銀行間外匯借貸;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辦理結匯和售匯業務;征信、咨詢、見證業務;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其他業務;其他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業務。深圳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資65,438+03家公司,65,438+066家分支機構。
2.商業銀行和國有銀行有什麽區別?
1,不同背景
國有商業銀行由國家直接控制,代表著中國最基本的銀行權力。只要有國家的支持和後盾,即使管理不善經常導致破產,國家也會繼續提供財政支持。也就是說,國有商業銀行由於其特殊性,可以大到不能倒,所以其風險承擔能力很強。
2、抗風險能力不同
2016年,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入選國際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多家全國性股份制銀行被列為國內系統重要性銀行。
這些被稱為系統重要性銀行的銀行太大而不能倒閉。與國有商業銀行相比,地方商業銀行的抗風險能力要差很多。地方商業銀行的風險承受能力主要取決於其管理水平、資產實力和股東實力。如果他們因經營不善而遭受嚴重損失,不要感到驚訝。
3.業務範圍的差異
國有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覆蓋全國,無孔不入,而地方商業銀行壹般主要服務於本地區的客戶。雖然地方股份制商業銀行的業務範圍與國有商業銀行相同,但實際業務範圍仍有較大差距,如農村商業銀行、農村信用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