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石化集團)是國家於1998年7月在原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基礎上重組而成的特大型石油石化企業集團。是國家全資擁有的國有公司,是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是國家控股公司。公司註冊資本為2316億元,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總部設在北京。
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國石油集團)是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國有中央企業。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於1998年7月在原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基礎上組建。是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是國家控股公司。實行上下遊、內外貿、產銷壹體化,按現代企業制度運作,跨地區、跨地域。
擴展數據:
國有企業的認定標準
雖然與“國企”概念相關的部門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很多,但在實踐中,認定國企常用的法律條文是80號文和32號令,其中80號文適用於國有企業持有上市公司股份,32號令適用於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應該說32號令和80號文件在國企認定標準上是壹脈相承的。
適用80號文件或32號令,國企範圍不同。如國有獨資企業和/或單獨或集體持股50%的國有獨資企業,且其中壹方為第壹大股東,將根據80號文認定為國有企業,根據32號令認定為非國有企業;但國家實際控制的企業,根據32號令將被認定為國有企業,根據80號文件將被認定為非國有企業..因此,在認定國企時,如何適用80號文和32號令也是需要註意的問題。
雖然32號令明確適用於企業國有資產交易,但32號令發布後,確定國有企業適用32號令而非80號文件,理由是:
1和32號令是SASAC和財政部以部令形式發布的部門規章,而80號文件是SASAC辦公廳以公函形式發布的規範性文件,32號令法律位階更高;
2.32號令發布於2016年6月,80號文件發布於2008年3月,更新了32號令發布時間;
3號令和32號令下的國企外延更廣,意味著國資監管部門對國企的認定標準在不斷提高。在實踐中,應適用新的標準,以更好地符合國資監管部門的認定標準;
4.在32號令將實際控制的國有企業納入國有企業分類的情況下,如果仍適用80號文,將導致實際控制的國有企業被認定為非國有企業,這似乎與相關慣例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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