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這樣變成老賴的。
將中鐵18局送上曝光臺所涉及的項目是寧波機場高速公路項目。原告是杭州某金屬材料公司,該公司與本項目施工公司簽訂了鋼材供應協議。2009年至2011,金屬公司先後向建築公司供應鋼材,貨款共計5900余萬元。建築公司支付了2600萬後,還欠3300多萬。
之所以把中鐵18局拖進來,是因為中鐵18局當時是工程第四標段的總承包方。
2011年3月,金屬公司與施工公司、中鐵18局項目公司簽訂協議,三方約定剩余3300萬元加上違約金共計* * * 3500萬元,施工公司承擔12萬元,中鐵18局項目部承擔2000萬元。
但後來除了建築公司支付了654.38+00萬元,沒有任何進展。
去年8月,金屬公司將建築公司和中鐵18局告上法庭。
當時中鐵18局在法庭上辯稱,這是項目公司簽字的,項目公司負責人不是我們授權的。標的額超過10萬元的案件應在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以此類推。
江幹區法院今年7月1判決建築公司補足剩余200萬元,中鐵18局支付2400萬元(含利息)。當時判決書上寫著判決生效後十日內支付。
判決後,中鐵18局既不上訴也不賠付。到今年6月,11,金屬公司到法院強制執行。
因為目標大,而且是大牌央企,在江幹法院首次推出的曝光名單中,中鐵18局成了“當之無愧”的“頭條”。
前天就曝光了。昨天很多媒體方法都談到了中鐵18局。昨天中午,從江幹法院傳來消息,中鐵18局已到法院,已與金屬公司達成協議,在12 17前全部執行。
每位執行法官每年都要處理300多起執行案件。
昨天下午,我致電江幹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趙。他的電話經常占線。我想他在電話那頭壹定很忙。最後接通的時候問他,這次這個大目標總能在65438+2月17之前完成。他笑著說,我覺得這次沒問題。
我順便和他聊了聊。這兩年經濟環境不好,所以進入執行階段的案件突然多了起來。
趙說,這些經濟問題的司法表現往往是滯後的。比如經濟環境不好,糾紛多。糾紛到法院,基本上要半年時間排期判決。判決後,對方不履行,案件會進入強制執行,基本比實際情況慢半年到壹年。
今年執行案件的激增還是很明顯的。比如去年,江幹區法院的執行案件總數是3070件,而今年到目前為止,已經有4300多件,距離年底還有近兩個月的時間。這兩個月也將是執行案件的高發期,臨近年底,工程款結算,員工工資結算。
我想了想,又問,妳們執行局有幾個評委?趙說,現有執行法官1人***14人,司法警察等輔助人員30人。按照今年的情況,每個執行法官壹年要處理300多個執行案件,如果全年不休息,壹天就有壹個案件。
記得每年杭州中院都會舉辦全市法院執行大賽。這兩年壹直在聽。就是各個法院的執行局的執行法官,說說自己的經歷。他們還把“絕招”做成PPT進行傳播。我記得有個年輕的執行法官甚至給出了他的PPT,以李小龍的尖叫聲作為背景音,當時看起來是那麽的有趣。結合實際想起來真的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