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上市。主板上市,又稱首板上市,是指風險企業在全國主板市場發行上市。主板市場是指傳統的證券市場,是壹個國家或地區證券發行、上市和交易的主要場所。中國主板市場上市門檻高。雖然我國新修訂的《證券法》放寬了公司上市條件,將總股本的要求從“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降低到“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並取消了開業三年以上且最近三年連續盈利的要求,但與普通企業相比,風險企業的總資產往往較小,經營不穩定, 它們的效益不突出甚至虧損,很難達到主板市場上市的條件。
二、主板上市有什麽要求?
(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二)發行人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凈利潤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者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
(三)發行前股本總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
(四)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不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25%;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不低於10%。
(五)公開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並連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原國有企業依法改組設立,或新設立的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實施後改組設立為股份有限公司,且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設立時間可連續計算。
(六)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7)無形資產比例(不含土地使用權等。)在最近壹期期末凈資產中的比例不得超過20%;
(八)最近三年公司主營業務未發生重大變化;
(九)最近三年公司董事和管理層未發生重大變化。
(10)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交易所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