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責任:包括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走私犯罪;商業賄賂犯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資詐騙罪等。;
2.民事責任:單位法人因經營失誤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法定代表人可能面臨的違約責任;侵權責任;股東的責任;
3.個人責任:如果企業破產,承擔個人責任,法定代表人以後經營企業會受到限制;
4.人身限制:拒絕法院判決的,可以拘留法定代表人;
5.業務錯誤:法定代表人單獨或共同侵犯單位財產可能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6.違法行為:因違法行為受到民事制裁。
註冊公司作為法人的責任和義務:
1.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法人代表公司參加民事活動,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個人不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2.遵守公司章程和股東會決議:法人依照公司章程行使權利,執行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
3.對公司財務狀況負責:法人應保證公司財務狀況透明,不得隱瞞財務信息或做假賬;
4.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法人應當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得為謀取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
5.遵守稅收法律法規:法人需要保證公司依法納稅,不得有偷稅漏稅或其他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
6.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法人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及時、準確地披露公司信息。
綜上所述,註冊公司作為法人要慎重考慮潛在的風險,包括可能的刑事責任(如生產銷售偽劣商品、走私、商業賄賂等犯罪)、民事責任(如業務過失賠償、違約、侵權等)。)、個人責任(企業破產後的限制)、個人限制(如拒絕執行法院判決可能導致的拘留)、因經營失誤和違法行為可能面臨的民事侵權法律責任和制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十條
法人以其全部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