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虛假或不準確的地址將被加載到業務異常列表中。
2.申報的註冊資本數額過於隨意,可能會承擔更大的債務責任。
3.未經批準經營的,將被列入監管“黑名單”。
4.年度報告不及時的將被納入經營異常名錄;年報虛報會影響誠信記錄。
5.不及時辦理相關手續會被相關部門調查或影響業務發展。
6.將商事主體和高管人員納入信用監管體系,會帶來壹系列不便。
7.交易時,請主動查看對方的征信記錄,減少可能的風險。在與其他商業主體交易時,請主動查詢對方是否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是否有其他嚴重不良記錄,否則可能存在較大的經營風險。
註冊公司的風險和責任誰來承擔?
1.註冊公司不成功的,投資人的法律責任與合夥企業相同,投資人承擔連帶責任。
2.如果註冊公司成功,註冊資本未繳足,可能導致公司有限責任的被否定,以及對其他股東的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3.如果公司是以非法目的註冊的,將被註銷。違反行政法律、法規和刑法的,承擔相應責任。
4.公司成立後,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負責,股東在出資範圍內承擔有限責任,除非股東與公司財產不可分割。
5.公司註冊後,抽逃出資構成抽逃出資罪。
總之,投資壹家公司是壹件很費力的事情。投資者必須保證對公司壹定程度的關註和控制。比如,他們要定期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甚至要派專人在公司履行職責,不斷向自己傳達公司信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198條
違反本法規定,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5%以上15%以下的罰款;提交虛假材料或者以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公司登記或者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