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公司法》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法定人數是指法定資格和限定人數。合法資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作為股東的資格。法定人數是公司法規定的註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公司法將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限制為兩人以上五十人以下。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全體股東的首次出資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也不得低於法定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全額支付。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三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
3.股東共同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壹個重要環節。本章程由全體投資者在自願協商的基礎上制定。經全體投資者同意,股東應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註冊有限責任公司須符合的條件
4.有公司名稱的,應當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除企業法人名稱的壹般規定外,公司名稱還必須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樣。設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的組織機構的組成、形成和職權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要求。公司的組織結構壹般指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或股東會、執行董事、壹至二名監事和經理。股東人數眾多,前者適用於規模較大的公司,後者適用於規模較小的公司。
5.公司擁有全部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