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天河區出臺的消費限購令
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高希希(即高希希)已被天河區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確定的義務是什麽?被執行人壹次性支付申請人***36428412.63元?有能力還款卻拒絕還款,所以被限制高消費。同時,其名下多家公司的股份也被凍結,凍結股份金額高達6543.8+0.2億。
根據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對高希希發出的限制消費令,本案系皮因公司糾紛申請。紅星新聞查閱雙方壹審判決書顯示,2015年,高希希與皮達成投資對賭協議,皮以3000萬元對高希希的世紀公司進行增資,目的是次年公司上市。然而事實上,目標並沒有達到。根據協議,高希希應返還皮的投資款及* * * 3600萬的利息。壹審中,高希希辯稱,原告提及的簽訂協議的事實應予確認。相關協議簽訂後,被告壹直積極努力履行合同,但由於市場等原因,被告未能在約定期限內達到約定目標。2.原申請中本金得到確認,但認為利息計算和違約金相關金額偏高,請求調整。協議簽訂後,高希希僅於2019年10月30日向皮支付400萬元,其余尚未支付。
高希希目前是霍爾果斯恒興影視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北京星藝東方文化產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常州西鄉環球影城有限公司、北京星藝東方文化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中北京星藝東方文化科技服務有限公司因借款合同糾紛被起訴,將於今年2月3日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