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化和新巨型企業的申請條件分為兩大部分:基本條件和特殊條件,具體如下:
壹、基本條件
1.企業需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需要連續經營三年以上。企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小企業分類標準》的要求。同時屬於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認定或培育的“專精創新型”中小企業,或其他創新能力強、市場競爭優勢突出的中小企業。
2、堅持專業化發展戰略,開發、長期專註於產業鏈中某壹環節或某壹產品,能為大項目和企業提供關鍵零部件、配套產品和元器件,或直接面向市場,並具有競爭優勢的自有品牌產品。
3.重視並實施長期發展戰略。公司具有規範的治理、良好的信譽、強烈的社會責任感、生產技術、工藝和產品質量及性能等。應處於國內領先地位,註重綠色發展,不斷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具有良好的品牌影響力,有潛力發展成為相關領域的國際知名企業。
4.具有持續創新和R&D投資能力,在R&D設計、營銷、制造、內部管理等方面不斷創新,取得顯著效益,具有壹定的示範和推廣價值。
二、特殊條件
1.最近兩年經營期間,主營業務收入或凈利潤平均增長率需達到5%以上,企業資產負債率不得高於70%。
2.截至上壹營業年度末,企業應已從事特定細分市場三年以上,主營業務收入應占營業收入的70%以上。主導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應該在省內前三,只是在國內細分行業有比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3.擁有自己的品牌,獲得相關管理體系認證,或者在產品生產中執行國際、國內、行業標準。
4.企業擁有兩項有效發明專利,或五項以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軟件著作權。
摘要
在申報過程中,如有虛假信息,或近三年內有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汙染事故,有偷稅漏稅或其他違法、嚴重失信行為的,不得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