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公司註冊的必備要素之壹是註冊資本。註冊資本多少合適?註冊資本是公司法的壹個概念。根據新修訂的《公司法》及相關規定,註冊資本的登記管理由“實繳登記制”調整為“認繳登記制”。在認繳登記制下,註冊資本沒有最低限額,也就是說,理論上“壹元公司”是可以存在的,最高限額也沒有限制。註冊資本的具體規定
1.註冊資本實繳沒有時間限制。“如果非要在這個承諾上加個期限的話”,不要超過公司的經營期限;
2.註冊資本沒有最低限額,也就是說,理論上“壹元公司”是可以存在的,最高限額沒有限制;
3.股東實際繳納的註冊資本,即會計上的“實收資本”,不再是工商登記項目,也不再需要驗資報告。
4.首先,註冊資金太高,其他人會管。比如公司的投資人,以及未來走向資本市場過程中的監管機構,可能會要求認繳的資本實際到位。當然,如果發現實際到位不了,可以通過減資的方式來減少註冊資本,但是這個過程費時費力,會嚴重影響融資和進入資本市場的進程。註冊資本是股東承擔有限責任的法律承諾。當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公司債務時,股東有義務按照承諾的註冊資本清償剩余債務。註冊資本的正確方式在註冊資本的時候,記得量力而行,與自己目前的資本能力或者可預見的資本能力相匹配,減少未來資本運作和企業經營的壓力。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盡可能使用貨幣資金。在公司成立後註冊資本未全部到位之前,需要註意的是,任何個人股東的資金在匯款時必須註明“XXX投資為第三”,除非絕對必要,不得利用投資溢價“資本公積”進行增資。註冊資金可能是創業者遇到的第壹個坑,看似簡單,實則復雜,所以采取“正確的姿勢”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