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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家子公司比較好?

問題1: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什麽區別?子公司和分公司是現代大公司的重要企業組織形式。為什麽壹個公司把壹部分子公司安排成子公司,另壹部分安排成分公司?公司設立分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哪個選擇最好?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點:(1)分公司分公司是與總公司或公司相對應的壹個概念。很多大企業的業務分布在全國各地甚至很多國家,公司設立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直接從事這些業務。這些分公司或子公司就是所謂的分公司。公司本身被稱為總公司或公司。雖然分公司和總公司的關系有點類似於子公司和母公司的關系。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完全不同,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總公司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分公司雖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分公司的特點是:①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其實際占有和使用的財產是總公司財產的壹部分,列在總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中。(2)分公司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3)分公司不是公司,其設立不需要遵循公司設立程序,只要履行簡單的登記和工商手續即可設立。(4)分公司沒有自己的章程,沒有董事會形式的公司決策和業務執行機構。(5)分公司的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面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2)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母公司是指在另壹家公司中擁有壹定比例以上股份或通過協議能夠實際控制另壹家公司的公司。子公司是指其股份由另壹家公司擁有或通過協議由另壹家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1.子公司實際上由母公司控制。所謂實際控制,是指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項,尤其是子公司董事會的構成,擁有實際的決策權。母公司可以不經他人同意,通過行使權力任命多名董事會董事。有些信托機構雖然擁有公司大量股份,但不參與公司事務的實際控制,因此不屬於母公司。2.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控制關系是以股權的歸屬或控制協議為基礎的。根據股東大會多數表決原則,妳擁有的股份越多,就越能獲得對公司事務的決策權。因此,如果壹家公司擁有另壹家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夠控制該公司。但實際上,由於股份的分散,只要妳擁有壹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可以獲得股東大會的多數表決權,取得控股地位。除了股份控制之外,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關系也可以通過締結壹些特殊的合同或協議使壹個公司處於另壹個公司的控制之下而形成。3.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雖然子公司處於母公司的實際控制之下,很多方面應該由母公司管理,有些甚至類似於母公司的分支機構,但從法律上講,子公司仍然是壹個獨立的公司,具有法人地位。有自己的公司名稱和章程,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它的財產和母公司的財產相互獨立,各自有自己的資產負債表。在財產責任方面,子公司和母公司也以其全部財產為限承擔各自的財產責任,相互之間沒有關聯關系。通過持有其他公司超過壹定比例的股份來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也稱為控股公司。母公司和控股公司是兩個可以通用的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過控制其他公司壹定比例的股份成為控股公司,被控制的公司成為孫公司。母公司通過控制眾多子公司和孫公司,成為壹個龐大的公司集團。只要母公司用的資本少,就可以用子公司的資本去收購其他公司,形成金字塔形狀的公司集團模式。(3)不同於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 & gt

問題2:設立分公司好還是子公司好?分公司和子公司各有利弊。

根據我國《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子公司壹般是指由母公司投資並受母公司控制的公司。壹般來說,母公司在子公司中擁有相當數量的股權,控制權較強,但子公司本身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壹般來說,如果母公司的控股比例達到50%以上,我們稱之為絕對控股;如果母公司的持股比例在所有股東中最高但不超過50%,我們稱之為相對控股。

與子公司相對應,我國公司法規定,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

由於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地位不同,其作為民事活動主體參與民事活動的法律意義也大相徑庭。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設立方式不同:壹般由兩個或兩個以上股東設立的子公司,是獨立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自己的經營範圍內獨立開展各項經營活動;分公司由其住所地以外的地方工商部門申請設立,屬於設立公司的分公司。雖然也可以獨立開展經營活動,但都是在公司授權的範圍內。壹般來說,這種授權是通過申請設立分公司來表現的。也就是說,在工商部門申請設立分公司,視為公司授權分公司開展公司經營範圍內的活動。

2.工商註冊的方式和名稱不同:子公司在工商部門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分公司領取營業執照。企業名稱也大相徑庭。子公司名稱為xxx有限責任公司或xxx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名稱最後都是xxx有限公司的xxx分公司。所以,只要在經營活動中註意對方的證照,就能搞清楚其法律地位。

3.訴訟中的法律效力不同:我國法人制度的基本精神是法人僅以自己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換句話說,子公司的資產狀況決定了其償債能力;但就分公司而言,除自有資產外,其設立公司的全部資產也可以承擔還款責任。

由於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只能以自己的資產追究民事責任。除出資人(即子公司股東)虛假出資或出資後抽逃資金的情況外,未繳部分不能向出資人追償。但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在業務發展過程中不能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可以要求成立公司承擔償還義務。在訴訟中,成立公司可以直接列為共同被告主張責任。

問題3:子公司和分公司哪個好?10分。子公司是指由本公司單獨出資設立的公司。很多時候是獨立結算,歸自己所有,但是公司的待遇不壹定和子公司壹樣。分公司可以想象成公司的壹個部門,工資待遇壹般和總部壹樣。取決於妳在尋找什麽。

問題4:做子公司好還是做新公司好,看妳是開拓進取型還是管理型。如果妳喜歡進取,可以選擇新的公司。

問題5:介紹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和選擇。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區別與選擇:子公司和分公司是現代大公司的重要業務組織形式。為什麽壹個公司把壹部分子公司安排成子公司,另壹部分安排成分公司?公司設立分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哪個選擇最好?在回答這些問題之前,我們先來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點:(1)雖然分公司和總公司的關系有點類似於子公司和母公司的關系。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與子公司完全不同,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分公司是總公司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分公司雖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子公司是與母公司相對應的法律概念。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子公司實際受母公司控制。根據股東大會多數表決原則,妳擁有的股份越多,就越能獲得對公司事務的決策權。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通常基於所有權或控制權協議。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事項,尤其是子公司董事會的構成,擁有實際的決策權。除了股份控制之外,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關系也可以通過締結壹些特殊的合同或協議使壹個公司處於另壹個公司的控制之下而形成。(3)稅收角度的區別設立分公司和通過控股設立子公司在稅收規定上有很大區別。因為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其損益要和總公司合並計算納稅,而子公司是獨立法人,母子公司要分開納稅,子公司只能在稅後利潤中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分配股利。壹般來說,如果公司壹開始就盈利,那麽成立子公司更有利。當子公司盈利時,可以享受當地* * *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業務優惠。如果成立的公司經營初期虧損,成立分公司更有利,可以減輕總公司的稅務負擔。子公司和分公司是現代大公司的重要企業組織形式。為什麽壹個公司把壹部分子公司安排成子公司,另壹部分安排成分公司?這恐怕主要是從稅收籌劃的角度來分析,因為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下,壹切有利於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法律措施都是企業考慮的重點,而選擇有利於稅收優惠的組織形式是實現這壹目標的重要途徑之壹。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對子公司和分支機構的稅務處理有許多不同的規定,為企業或跨國公司設立關聯企業提供了壹種選擇。1.建立子公司的優勢:(1)在東道國也承擔有限的債務責任(有時需要母公司擔保);(2)子公司只就生產經營活動向母公司報告企業成果,分公司向總公司報告整體情況;(3)子公司為獨立法人,其所得稅獨立征收。子公司可以享受東道國向其居民公司提供的稅收優惠待遇,包括免稅期,而東道國大多不願意為子公司提供更多的優惠待遇,因為它們是作為企業的壹部分被派往國外的;(4)當東道國的適用稅率低於居住國時,子公司的累計利潤可以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5)子公司的利潤匯回母公司要靈活得多,這意味著母公司的投資收益和資本利得可以留在子公司,也可以在稅負較輕時匯回,從而獲得額外的稅收優惠。(6)在許多國家,子公司支付給母公司的股息可以減免預扣稅。2.設立分支機構的好處(1)分支機構壹般操作簡單,財務核算制度要求相對簡單;(2)分公司承擔的成本可能小於子公司;(3)分支機構不是獨立法人的,在所在地繳納流轉稅,利潤由總機構匯總納稅。在經營初期,分支機構往往會出現虧損,但其虧損可以抵消總公司的利潤,減輕稅收負擔;(4)分行支付...> & gt

問題6:設立公司和設立分公司、子公司有什麽區別?分公司相當於妳企業裏的壹個櫃臺。它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做生意,但不具備法人資格。如果他犯罪了,錢不夠,妳們總公司就要賠償。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就算是妳家大老板出資,按照法律要求失去子公司也是下場。新成立的公司需要辦理新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畢竟是新公司,哪壹步都省不了。至於哪個稅種合適,妳需要做好稅收籌劃,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哪個合適。

采納它

問題7:設立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有什麽區別?哪些子公司是獨立核算的獨立法人?需要驗資,需要符合公司法對註冊資本的要求,會計處理“實收資本”科目。

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視同母公司的壹個部門;工商要求母公司增資50W,會計處理以交易為基礎,不是獨立核算。與母公司壹起征收和繳納所得稅。

問題8:總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公司可以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

1.從股東對公司的責任分類

(1)無限公司。全體股東不論出資多少,對公司債務承擔無限償還的連帶責任。

(2)有限責任公司。所有股東對公司債務的清償責任以其出資額為限。

(3)合資公司。無限責任股東和有限責任股東共同組織的公司,要求至少有壹個股東承擔無限責任,同時至少有壹個股東承擔有限責任。

(4)股份有限。將全部資產分割為金額相等的股份,股東只負責以所認購的股份為限清償公司債務。

(5)股份公司。無限責任股東和部分有限責任股東組成的公司,要求有限責任股東的股份數額必須相等。

我國公司法只規定了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種形式。《公司法》第二條明確規定:“本法所稱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這兩種公司俗稱股份公司,是很多國家和中國常見的兩種企業組織形式。

2.根據公司對外信用的基本分類。

(1)仁和公司。指公司的對外信用是以股東的個人信用為基礎的,壹般指無限公司和合資公司。

(2)合資公司。指公司的對外信用是以股東的出資為基礎的,典型的是股份公司,而有限責任公司具有資本合作和人合的雙重性質。

3.按公司國籍分類

(1)國內公司。指根據《公司法》在中國設立的公司,其主要辦事機構是在中國註冊的公司,具有中國國籍。我國《公司法》第二條和第10條規定的公司是具有中國國籍的國民,是中國法人。

(2)外企。指具有外國國籍的公司。我國《公司法》第192條規定:“本法所稱外國公司,是指依照外國法律在中國境外設立的公司。”

(3)跨國公司的名字比公司多。是指擁有兩個以上國籍公司的企業,壹般是以本國為基地,通過對外直接投資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子公司或分支機構,從事國際生產經營活動的國際性壟斷企業。例如,首都鋼鐵公司通過購買美國梅斯塔公司的大部分股份,在國外許多國家和地區擁有自己的企業,使其成為壹家跨國國際公司。

!!!!!4.按公司建制分類!!!!!

!!!(1)母公司。指通過掌握其他公司的股票,能夠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經營活動的公司。所以也叫控股公司。但是,控股公司又可以分為兩種:壹種是純粹的控股公司,成立的目的只是為了掌握子公司的股份或其他證券,不再從事任何其他經營活動。壹種是混合控股公司,既擁有子公司的股份,又經營自己的經營活動。我國《公司法》第15條規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業投資;但是,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得成為對被投資企業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投資者。”可見,我國《公司法》區分了控股公司和母公司的概念。

!!!(2)子公司。是指由母公司控制的獨立法人組織。我國《公司法》第14條第2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5.根據公司的管轄系統。

!!!!!!(1)總公司。指依法首先或同時成立的總組織,管轄所有企業組織。

!!!!1!(2)分行。法律上和經濟上不獨立的是總公司在國內外設立的分支機構。我國《公司法》第14條第1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6.根據投資者的數量。

(1)獨資公司。它是指由單壹實體組成的特殊形式的公司。我國《公司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規定:“本法所稱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壹個自然人股東或者壹個法人股東的有限公司...>;& gt

問題9:什麽是子公司?什麽是分支?子公司是指同壹家公司在另壹家公司有股權的公司,股權可以是100%,但至少不得低於50%;分支是指海外公司和在美國的公司50%以上的股份由同壹個人或機構作為第三方持有。

子公司是指其股份由另壹家公司擁有或通過協議由另壹家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地位,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這是子公司與分公司的重要區別。

分公司是總公司直接從事經營活動的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分公司雖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具有獨立的法律地位,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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