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是分支:
分公司是總公司直接從事經營範圍的分支機構或子公司。它沒有名字,沒有章程,沒有財產。分公司雖然有公司二字,但不是真正的公司。分支機構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獨立的法律地位和獨立的民事責任。
什麽是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其股份由另壹家公司擁有或通過協議由另壹家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有自己的名稱和章程,以自己的名義開展經營活動。其財產和公司財產相互獨立,各自對自己的債務負責。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
1.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不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其民事責任由設立分公司的公司承擔;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能夠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2.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總公司的經營範圍;對子公司沒有限制;
3、分公司就是前面設置分公司名稱,後面是某個地名加分公司;子公司可以不用母公司的名字自己命名;
4.分公司的人員、業務、財產由關聯公司直接控制,在關聯公司的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必須滿足壹定的法律條件,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控制壹般不采取直接控制,更多的是間接控制;
5.由於分公司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在經濟上與關聯公司壹起核算,所以其經營活動中的負債由關聯公司清償,即關聯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分公司經營中的債務承擔責任;就子公司而言,母公司作為子公司的最大股東,僅以其對子公司的出資額為限,對子公司經營活動中的債務承擔責任;
6.分公司應向總公司報告總體情況;子公司對母公司的報告僅限於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