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模式不同:
母公司是指通過擁有壹定的股權或通過合同的方式,能夠實際控制另壹家公司的經營決策的公司。
企業集團是指集團章程中規定的以資本為主要紐帶,以同業為本位,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等成員企業或機構組成的具有壹定規模的企業法人聯合體。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不同的狀態:
母公司(子公司)根據其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的不同地位,可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就是母公司。被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他們都具有法人資格。
集團公司是企業法人聯合體,母公司是企業集團的領導成員。為了綜合管理更多具有獨立法人的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等機構,計劃滿足集團統壹控制的管理要求。企業集團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
集團公司:為了某種目的而組織起來共同行動的集團公司。是指由母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等成員組成的,以資本為主要紐帶,以母公司為主體,以集團章程為規範的企業法人聯合體。壹般來說,集團公司是指擁有眾多生產經營機構的大公司。它壹般管理著大規模的資產,管轄著許多生產經營單位,在許多其他企業中擁有自己的權益。
公司法中沒有“集團”,只有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然而在現實中,我們經常會看到某個集團公司的名字。其實這只是多個公司在業務、流通、生產上的緊密關系而形成的公司(或企業)聯盟。
此外,壹些公司還實現了經營戰略的多元化,並在許多領域設立了相應的子公司。這樣母子公司就會因為這種“血緣關系”而形成壹個企業集團,和軍隊中的集團軍頗為相似。這些就是我們常說的集團公司的由來。
母公司:在國際業務中,指總部設在母國,通過對外直接投資有效控制海外經濟實體的總公司。跨國公司的母公司大部分是由壹個國家的資本設立的,但在少數情況下,也可能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資本共同設立。母公司作為整個跨國公司的決策中心,是在母國政府機構註冊的法人組織,負責組織和管理跨國公司在國內外的壹切生產經營活動。
公司根據其在控制與被控制關系中的不同地位,可以分為母公司和子公司。實際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被其他公司實際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他們都具有法人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