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可以繳納社保,只要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增員手續。
2.股東在公司不用買社會保險。如果他們只是公司的股東,不在公司工作,那麽公司就不需要為股東繳納社會保險。股東是否自掏腰包,取決於他們自己的意願。如果想交社保,可以用靈活的方式交。繳納社保時,個人部分和社會統籌部分都需要股東自己承擔。
3.如果股東在公司正常工作,他不僅是公司的股東,也是公司的員工。根據法律規定,公司應為股東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是為喪失勞動能力、暫時失業或因健康原因遭受損失的人提供收入或補償的社會經濟制度。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組織,強制某壹群體將其收入的壹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壹定條件下,被保險人可以從基金中獲得固定收益或損失補償。它是壹種再分配制度,其目標是保證物質和勞動的再生產和社會穩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自願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個體工商戶、不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國家建立全國統壹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是公民的身份號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