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M&A也被稱為企業合並。投資者M&A的目的通常是為了獲得目標公司的資產、技術、經營權或市場,通常通過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或股權來進行,也就是俗稱的“資產收購”、“股權收購”。
M&A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獨立企業,這些公司合並成壹個企業,通常是壹個占主導地位的公司兼並壹個或多個公司。M&A的內涵非常廣泛,壹般指並購。合並又稱吸收合並,是指兩個不同的東西因為某種原因而合並成壹個。收購是指企業用現金或有價證券購買另壹企業的股份或資產,以取得該企業全部資產或某項資產的所有權或對該企業的控制權。與M&A含義相關的另壹個概念是合並)——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合並為壹個新的企業,合並完成後,多個法人變成壹個法人。
M&A的本質是企業控制權運動過程中的壹種權利轉移行為,是所有權利主體根據企業產權的制度安排而做出的。M&A活動是在壹定的產權制度和企業制度條件下進行的。在M&A過程中,壹個或壹部分權利主體通過轉讓企業的控制權獲得相應的利益,而另壹部分權利主體通過付出壹定的代價獲得這種控制權。企業並購的過程實質上是企業權利主體發生變化的過程。
M&A行為的最基本動機是謀求企業的發展。尋求擴張的企業面臨兩種選擇:內部擴張和通過並購發展。內部擴張可能是壹個緩慢且不確定的過程,通過並購發展要快得多,盡管會帶來自身的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