燦星文化傳媒公司與鄧紫棋合作2016,鄧紫棋參與《蓋世英雄》錄制。在錄制節目之前,雙方也有過壹些協商和了解。我同意合同的大致內容。但燦星文化傳媒公司後來要求提前錄制節目。所以對鄧紫棋來說,她實際上參加了壹個真人秀和三個節目。但是這段錄音之後,我還沒有收到任何回應的獎勵。對她來說,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利益是理所當然的。
其實我覺得明星賺錢真的很容易。也許對於90%的普通人來說,即使努力壹輩子,也不會賺到10萬以上。然後,妳居然在這個燦星公司玩套路。既然人家給妳錄節目,妳為什麽不給對方相應的報酬?這相當於沒有基本的誠信。長此以往,公司會失去誠信,以後沒有明星會和這家公司合作。其實對於他們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鄧紫棋通過大陸的壹個綜藝節目在中國走紅,她的唱功真的很好。而且我氣質很好。很多商家看中了她,所以會邀請她錄制這些真人秀節目。然後,對於鄧紫棋本人,我想當我出現在壹些節目中時,我應該睜大我的眼睛。不簽合同千萬不要錄節目。
在這個大環境裏,有各種各樣的人,各種各樣的公司。妳遇到壹些不靠譜的人,有時候真的拿他們沒辦法。壹般人是跟他們打官司不起的。或許,明星還有很多時間。但是會浪費很多時間和精力。最後,我拿不回我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