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是指拆遷人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給予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補償。拆遷補償方式可以是貨幣補償、房屋產權調換,也可以是貨幣補償和產權調換相結合。
國家規定的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1.房屋補償費(房屋重置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具備臨時居住條件的,按被拆遷房屋戶數按月予以補助。3、獎勵性補償,用於鼓勵被拆遷房屋承租人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主動放棄部分權利,如自願搬遷至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住房。
4.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與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格結構的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格=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格。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市、縣兩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貼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貼和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