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
3、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
工廠關閉的基本流程如下:
1,破產申請。債權人或債務人自行向法院申請破產;
2.立案審查。法院決定是否受理;
3.案件的受理。受理的,法院應當依法通知所有債權人;
4.案件受理後工作。債權申報登記;
5.債權人會議。組成債權人會議,討論整改和解協議;
6.破產和解。如果達成和解協議,破產程序中止,公司繼續經營;
7.企業整改。破產宣告、破產清算、破產程序終結裁定、企業註銷登記。
綜上所述,工廠關閉後,我們可以宣布破產債權。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員工工資及補償標準。壹般情況下,賠償水平是根據工人的工齡計算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合同終止:
(壹)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職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營業執照被吊銷、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