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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融資的角度來看,可分離債券和可轉債有什麽區別?

第壹,性質不同

1.可分離債券:可分離債券又稱附權證公司債券,是指上市公司同時發行附權證公司債券,是公司債券和權證的組合產品。

2.可轉換債券: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

第二,優勢不同

1,可分離債券:

(1)單只拆分可轉債發行規模大,是證監會鼓勵的,所以容易被發審委通過;

(2)給予權益憑證後分離可轉債的債務融資成本更低,可見分離債券超過壹半的年限為6年;

(3)與傳統可轉債相比,認股權證行權價的溢價幅度普遍較高,唐山鋼鐵和武漢鋼鐵的溢價高達20%,降低了股權融資成本。而且通過控制行權比例,公司可以使最終股本稀釋比例與發行規模不直接相關,公司可控空間增大;

(4)如果股權證書最終行權,公司相當於融資兩次。

2.可轉債:可轉債的利率壹般低於普通公司,企業發行可轉債可以降低融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贖回債券。

擴展數據

可轉換債券兼具債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1,債權

與其他債券壹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在到期時持有債券並收取本息。

2.股權

可轉債在轉股前是純債券,但轉股後,原債券持有人會從債權人變成公司股東,可以參與公司的經營決策和股利分配,也會在壹定程度上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3.可兌換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誌,債券持有人可以根據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為股票。轉股是投資者享有而普通債券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有明確規定,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股,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到期收取本息,也可以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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