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庫存剩余
根據“存貨盤點表”所列金額,會計分錄編制如下:
借:原材料
周轉材料
庫存商品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存貨盤盈通常是由於企業日常收發的計量或計算出現誤差而造成的。存貨盈余可以抵消管理費用。按規定程序報批後,會計分錄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管理費
但是在軟件中請註意,由於管理費賬戶需要在軟件中結轉,所以這裏要填寫以下憑證: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借方:管理費(紅色)
(2)存貨不足
對於發生盤虧的存貨,企業應當根據“存貨盤點表”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款:原材料
周轉材料
庫存商品
對於因外購商品、在產品、半成品、產成品的非正常損失(盜竊、丟失、黴變、管理不善造成的變質)而應由存貨承擔的增值稅,應壹並轉入“待處理財產損失溢余”科目,並作如下分錄。
借: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發生存貨損失的存貨,應根據存貨損失的原因進行核算,屬於存貨日常收發計量的正常損失和差錯,經批準後轉入管理費用。例如,汽油和酒精的庫存波動較大,庫存損失量很小。比如賬面入庫10噸,但庫存只少了10公斤。大部分原因是正常損失,因此應作如下分錄:
借:管理費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對於應由過失人賠償的損失,或本公司已對存貨投保,應由保險公司賠償的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其他應收款。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對於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存貨損失,應作如下分錄:
借:營業外支出-非常損失
貸款: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的損失和溢余。
擴展數據:
盤盈是指本單位未予記錄或反映的庫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產品和產成品。根據盤點表、經濟鑒定報告或證明、其他材料(保管人對盤盈的說明、價值確定的依據等。).
企業進行盤點時,應當編制“盤點報告”,作為盤點的原始憑證。將存貨的賬面記錄與存貨的實際記錄進行核對後,如果賬面庫存小於實際庫存,則為盤盈;反之,就是庫存損失。盤盈盤虧的存貨應記入“待處理財產損失和溢余”科目,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存貨盈余和固定資產盈余的區別
《企業會計準則第28號——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第11條提到“前期差錯通常包括計算差錯、會計政策應用差錯、對事實的疏忽或曲解、舞弊的影響以及存貨和固定資產。”
存貨和固定資產的盤盈屬於前期差錯,但盤盈通常較小,不會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企業以前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判斷。因此,盤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按管理權限審批後沖減“管理費用”,不調整以前年度報表。
固定資產是單位價值高、使用壽命長的有形資產。因此,對於管理規範的企業來說,在存貨中發現有盈余的固定資產是罕見的、不正常的,固定資產的盈余會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企業以前年度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判斷。因此,固定資產的盤盈應作為以前的差錯,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核算。
存貨盤虧是指存貨盤點後賬面余額大於實際余額的情況。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除正常損失外,由於自然災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商品毀損,主要包括外購商品和自制半成品、在產品、產成品的短缺,稅法上稱之為“非正常損失”。
庫存損失或損壞應作為待處理的財產損失和溢余處理。按照管理權限批準後,根據存貨損失或毀損的原因,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因計量錯誤和管理不善造成的存貨盤虧,應先扣除報廢價值、可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賠償,凈損失計入管理費用。
2.因自然災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存貨毀損,應先扣除處置收入(如廢料價值)、可收回的保險賠償和過失賠償,凈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非正常原因造成存貨毀損、滅失的,按規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予以轉出。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庫存過剩?百度百科-庫存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