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激勵是個復雜的東西,不夠全面,而且是淺見,看完覺得有用就更好了。如果覺得沒用,就擦肩而過,晃壹晃眼睛。股權激勵能在壹些企業發揮作用,壹方面是因為員工能拿到更多的錢,另壹方面是因為通過股權激勵,員工有了更多的參與感,能體驗到當家作主的快感。而如果妳作為老板,不願意在員工心目中放權,員工根本不指望參與到企業管理的深處,又怎麽會有參與激勵計劃的積極性呢?
很多中小企業,在做股權激勵的時候,沒有完善的公司章程,比如授予的時候不簽授予協議,轉讓的時候沒有股權轉讓協議或者財產份額轉讓協議。行權時沒有及時告知激勵對象,退出時沒有合適的退出機制。工作和不工作的好人壞人都拿那麽多工資,多勞多得,少勞少得,不勞無獲。如果不給股權激勵,員工只是在工作。如果妳給股權激勵,員工就不再是員工,而是妳的合夥人,和妳並肩作戰!員工看到了公司未來的發展,對公司充滿信心。在完善的薪酬機制下,做好股權激勵制度無疑是錦上添花,只會讓員工對公司死心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