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國物業管理行業出現以來,收費難的問題就壹直伴隨著,很多同事都對此進行了深入的探討。綜上所述,物業管理收費難的主要原因有:
1.業主不了解物業管理的實際意義。
2.對物業管理服務不滿意。
3.工程質量出現問題轉嫁給物業。
4.業主不交費的僥幸心理
5.業主的消費觀念問題
6.企業內部管理問題
7.自我建設、自我管理的遺產。
8.服務等級收費標準的制定和價格審批制度的不完善。
有太多話要說,長話短說,直奔主題!針對新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中如何提高收費率的問題;
壹、深入分析小區業主不交物業費的原因。
1.有些小區業主是拆遷戶。他們剛搬進來的時候,原物業管理公司是按照商品房的標準向他們收取物業管理費的。幾個月後,當原物業管理公司得知被拆遷房屋應參照的物業費是按照每套售後公房8元/月的標準收取時,仍然按照普通商品房的標準收取。他們給出的解釋是,房地產開發商是按照普通商品房的標準建房的。即使有問題,也應該由開發商解決,與物業管理公司無關。原來物業管理公司踢皮球的態度引起了很多業主的不滿,於是很多業主開始拒付物業費。
2.有幾個業主自從搬到這個小區後丟了很多自行車,連燃氣助力車都被偷了。他們認為自己向物業管理公司交了管理費、保安費、車輛管理費,但物業管理公司沒有盡到自己的義務和責任,沒有真正保障自己的財產安全。原物業公司說,保安只負責維護小區的秩序和安全,自行車丟失不是他們的責任。業主無法接受這種解釋,於是壹些業主也開始拒絕再交任何費用。
3.還有壹些業主反映的問題,與房屋性質有關。壹些商品房業主入住後才知道,這是壹個商品房、拆遷戶的房子、售後公房混合的小區,售樓小姐在買房時並沒有向他們解釋。雖然大家都住在壹個小區,享受的服務基本相同,但感覺並沒有因為住在商品房裏而得到更好的服務,只是收費標準高了很多。於是,這部分業主也開始拒絕繳納物業管理費。
4.少數業主不交錢是因為買房時開發商的銷售承諾沒有兌現,房子質量有問題。比如面積縮水,規劃變更等。,業主多次向開發商尋求賠償,甚至要求退房,但開發商不予理睬,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無奈之下,他們只好拒絕交物業費。
原來的物業管理企業在管理中,把過多的精力花在壹些自己解決不了的問題上,忽略了“物業管理的本質”——管理和服務,造成了業主欠費——企業虧損——管理不善——服務下降——業主長期不交費的惡性循環。
第二,嘗試“心理服務”,對癥下藥。
第壹,宣傳收費。鑒於收費標準,經咨詢相關專家,我們決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壹方面,在大廈大堂張貼通知,公布新的收費依據和標準。另壹方面,我們要求政府相關部門與原物業管理企業多收的原物業管理費進行協商,要求全部清退,我們代為退還給拆遷戶,得到了叫好。
第二,講道理。針對車輛被盜引發業主不滿,我們在表示理解的同時,壹方面積極聯系原物業管理企業,在業委會在場的情況下,堅持“合理、有利、克制”的原則積極為業主爭取利益。另壹方面,我們收費員也為這些車主做了壹些工作。畢竟原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責任不應該由現在的物業管理企業來承擔。
第三,適當的差異。明確以上兩項措施取得實質性成效後,我們開始實施差異化服務。物業管理企業要生存,必須符合“質價相符”的經濟規律。質量好了,價格就上去了,價格低了,質量也下來了。由於小區內兩個物業壹個是商品房,壹個是售後公房和拆遷戶,收費標準不同後保留商品房物業原有的小門柱設置,而拆遷售後公房的小門柱取消。這壹舉措在最初宣布改變收費標準時就已經被業主提出並征詢過意見,拆遷房和售後公房的清潔標準也適當降低以節約成本,讓業主更加滿意。
第四,集中維護。作為物業管理公司,對於開發商遺留的問題,解決的方法確實有限,但我們並沒有像原來的物業管理公司那樣推來推去,而是有能力解決多少就解決多少。另壹方面,我們也發現,原來的物業管理公司和業主之間的關系陷入了僵局,所以不僅業主反映的很多建築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很多小修、急修也積少成多。在這種情況下,項目部專門組織力量在全小區多次開展集中維修工作。其實只是解決了壹些小修小補,但是在業主眼裏,我們物業管理企業的形象和口碑已經得到了認可。
總結本案例的經驗,我們發現提高新建小區收費率的關鍵在於以下幾點:
1.做好前期的接管工作,既需要政府部門的配合,也需要對原有物業管理的不足有清醒的認識,避免重蹈覆轍。
2.承擔最初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壹方面要讓業主壹下子感受到變化,另壹方面要變被動為主動。很多問題不是“治標”就能解決的。
3.提前做人,做好民心工程,再做物業工程。
——祝貴公司早日走出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