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類資產包括:
(1)現金;
(2)銀行存款;
(3)交存保證金;
(四)貨幣市場基金;
(五)國債和金融債券;
(6)可隨時贖回或三個月內到期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
(七)信用等級為AAA級的債券;
(八)其他貨幣資金。
二級資產包括:
(壹)商業銀行理財產品(不含第五條第六項);
(二)債券信用等級為AA、AA+的債券;
(三)對其他融資性擔保公司或再擔保公司的股權投資;
(4)被保險客戶20%的股權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優先股和普通股);
(5)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投保客戶委托貸款的40%;
(六)不超過凈資產30%的自用不動產。
三級資產包括:
(壹)投資被保險客戶80%的股權及其他權益類資產(包括但不限於優先股和普通股);
(二)債券信用等級在AA-以下或無債券信用等級的債券;
(三)投資購買的信托產品、資產管理計劃、基金產品和資產支持證券;
(4)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下的投保客戶委托貸款的60%,其他委托貸款;
(五)非自用不動產;
(六)自用財產超過凈資產30%的部分;
(7)其他應收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241條規定,所有權人有權在其不動產或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和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